新的《劳动法》实施半年多了,执行的到底如何?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就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
我现在工作的学校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性质单位,我在这里工作已经有2年多时间了,到现在为止学校也只是给我们(外聘教师)缴纳了医疗保险。
作为教师一直是国家重视的群体,因为教育的对象是人,关系到国家明天的富强。可是我们这里的好多学校因为教师不够都面对社会聘用教师,而聘用教师的待遇和学校在职教师的待遇差距悬殊。同样的教学任务,在职教师的收入是聘用教师的2倍多。这些我们也可以理解毕竟人家是在职的,有政府的工资拨款。可是我们这些教师连基本的养老保险都没有给缴纳,让人无法安心工作。
一个事业单位,而且是属于劳动部门。为什么公开不执行《劳动法》呢?也有外聘教师找学校要求缴纳养老保险,学校的答复劳动局要统一办理,何时开始办理还没有确定的时间,如果想继续干就要等待。很多人已经选择离开学校令寻工作。
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早日得到真正的执行!别让我们这些劳动者看到希望而更加的失望。国家也该 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法律的实施,特别是对于执法部门的监督。
( 该文章转自论坛:【沃垒水性漆 杯“新劳动法下的劳资关系”】-学校与聘用教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