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鞋怎么就烂了?!我拿着老婆的那双黑色的休闲皮鞋说着。
记得鞋子是过年的时候买的,找来收据一看时间是1月31号,到今天为止也才有一个月多几天的时间,中间还有几天没有穿的,这鞋子就成这样了,这是什么质量嘛于是便找上门去。
到了店中营业员很热情的迎了上来,(刚好是那天卖给我鞋子的营业员)当然我也好声好气的对营业员说明了我的来意。
“哦,这样的?”说着营业员拿起鞋子用眼睛把鞋子乱扫了一边,手还摆弄着鞋子问到:“这鞋子哪里坏了?”呵呵……我笑道:“您到是没看还是没有仔细看,这两只鞋子上面均都有质量问题。”我边说边将鞋子损坏的地方指出来给营业员看,在经过一阵辨别确认认定是质量问题后说道:“这款鞋子当时因为断码,所以打了特价,特价产品没有三包服务。”
我停顿了下说“那么当时买鞋子的时候为什么要给我们介绍这款鞋子,什么质量保证,是因为断码的原因才打特价,我曾问过如果质量有问题如何解决,而你却让我放心,说什么随便一双鞋子都能穿上个一年以上了。现在为什么不这么说了呢,你的鞋子是质量问题,我也不想穿一年的,你总让我穿半年也好吧。”
“对不起先生,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你可以查阅或是咨询相关人员问问在三包服务法的一些相关规定,你就知道了,我们的三包政策是不针对特价产品的。”(在为自己辩解)
“说的很好,不过我没有时间去查阅去咨询的,我现在就问你这双鞋子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坏了,请问你该如何处理?”我问营业员,营业员还是那个什么三包服务,什么查阅咨询的,他们的政策等等说个没完没了的。
“好!这鞋子我不找你了,看你今天这样子是蛮想同我讨论讨论关于这些方面的问题哦,那我们就讨论讨论吧,现在我先问你一个问题,请问这鞋子穿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成这样了,这个是不是你们的鞋子质量的问题?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可以了。”
“……是与不是,怎么了……说这是,是什么意思?”有点不知所云
“没有意思,你就当我们现在在进行一场话题辩论好了,请回答。”“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有点欺人啊。
“是质量问题你就必须给我保修或按照折旧价退货,不是质量问题,我们就315晚会上见!”
但315也不能不讲道理啊,我们有我们的政策,三包法你可以去查查啊……晕她又绕回去了,死咬住一个三包政策不放。说呀说的,我是一句也不想听,说了N多边总是那一句台词,真是没劲!既然营业员老是同我谈三包法那我就同她论论。
根据三包法规定: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享受包退的政策,商家应按原销售价款给予退货。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发生开胶、开线、掉根等其它质量问题,由商家免费为消费者维修。
在三包期间内,如果鞋类制品连续维修两次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给予更换,如果消费者不要求更换或无同款式同价格鞋类制品提供更换的话,商家应给予消费者退货,退货时,商家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每日千分之三的折旧费。
如果购买时商家对产品的质保期有特殊的规定,需要事先向消费者阐明,并要在购货凭证上详细标明。如消费者接受此协议,则三包售后将以买卖双方事先的约定为准,超过规定期则不予受理。
例如商家对库存货或断码鞋类甩卖时,可能会事先标明这双鞋的质保期是一个月,如果消费者能够接受这个合约的话,商家就要在销售凭证上注明“质保期一个月”的字样。如果过后一个月将不予受理。
此外,在事先标明有缺陷的商品,或标明有“处理品”字样的商品,消费者在知晓这一情况后购买的商品,如发生质量问题,将不予受理。而对于清理库存销售、降价销售、断码销售或促销等活动销售的商品,商家有权承担与普通商品相同的质保责任。
按照国家鞋类三包相关政策规定:商品售出后,在十五日内消费者有权选择修理或更换;凡断帮断底、断根,皮面严重脱硝、脱浆、鞋里脱色严重、鞋后跟啃脚等情况,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要求免费更换或退货。
但是目前皮鞋国家并没有出台统一的三包规定,所以对皮鞋的三包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条款来执行。对于具体几日内应该修理、更换或者退货未做出明确规定。
各地可能会有地方性法规或者由消协、行业协会等组织出台有皮鞋的相关三包规定,但那些都有地方局限性或者缺乏普遍约束力。
“同你在这里不停的讨论着这个关于质量的问题,来你们这里买鞋子的人听到了请问他们会怎么想,是不是感觉在你们这里买鞋子一点点保障的没有,请问他们还会放心的在你们店里买鞋吗?你们的营业额会不会因为你一时与我的争论而导致下滑呢?我不为我着想,我为你着想,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营业员愣了会神……其实这鞋子你自己可以拿到外面修鞋那里让帮你加上几道线,也花不了几个钱的。这个是营业员给我的解决办法,还真有她的哈。
“呵呵……这个我当然知道,但是拿去修理以及修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我想也不应该是由我来做有我来出吧,你不认为你这样对待我有点过份了吗?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你们的鞋子有质量的问题,根据三包法相关规定,我有权利向你们商家提出保修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你有什么资格与消费者争论,没有过硬的质量以及良好的信誉你们凭什么生存。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不想再说也不想再听!”声音不大但很严肃坚定。
也许是我把营业员说的无话可说,也许是良知的发现营业员答应做保修服务。
我的观点:
而对于清理库存销售、降价销售、断码销售或促销等活动销售的商品,商家有权承担与普通商品相同的质保责任。
我的鞋子属于断码销售,这条明确规定商家有权承担与普通商品相同的质保责任。我认为我找其要求质保是合情理的。
消费者在购买物品的时候已经要看清楚例如:此外,在事先标明有缺陷的商品,或标明有“处理品”字样的商品,消费者在知晓这一情况后购买的商品,如发生质量问题,将不予受理在你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此类产品时出现的质量问题,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在购买商品时应该先咨询清楚关于产品相关的三包服务,以及三包服务时间,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规定,所以没事了多了解了解对自己也都有好处。尤其是商家对有的商品的质保期有特殊的规定,这个时候我们有权利让商家向我们阐述清楚,并要求商家在购物凭证上详细标明。免得让那些不良商家钻了空子,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315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抗击假冒伪劣产品!
其实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保修有什么好麻烦的,有了质量问题就应该提高自己的意识。有句话说的好,“在产品趋同化的今天,我们所能做的更多的就是服务,把便利留给顾客,把服务留给自己。”
在残酷的商业竞争中,“能者辐辏,不肖者瓦解。”我想更多应该是企业的信誉与产品的质量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对我们来说更加重要,因为这些都是我们企业赖于生存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