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各地合作社还为农户建立了保险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组织设立人以农民为主,占到69.2%。“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它的原则。用农民群众的话来讲,新型合作社就是6个字:“两在、两先、两自”。
组织合作社强调成员的民主控制,只有社员才是合作社的“老板”和主人,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必须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强加干预。合作社对所有社会成员开放,只要你愿意遵守合作社的章程,愿意入社,就可以随时提出入社申请,一旦你不再愿意在社了,你也可以随时申请退出。这就是“两自”:自主管理,自由进退。
为保障国家扶持措施的稳定实施,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门设立扶持政策一章,明确了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4种扶持方式。农业部近期还将与有关大型连锁超市商谈,共同探索改革大中城市超市中的农产品供应链方式,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供超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