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又一次印证了我一直比较相信的一个观点:诚信不是一种自觉行为,而是一种“被逼无奈”的行为。
《孙子兵法》有一句名言:“兵者,诡道也。”大体意思是讲,用兵是一种诡道之术,把这句话用到商业上似乎也成立,也可以这样说:“商者,诡道也。”,其实这句话用通俗的语言来讲,就是“从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仔细一心思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明白,这2者之间,商家明显的处于优势地位,这个时候厂家说啥就是啥,消费者知道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消费者维权成本太大,一般人可能承受不了这样的维权成本。二来厂家太强势,你想想就行,他可能让你知道他的所谓“商业秘密”?三来相对于认认真真经营辛苦赚钱,走捷径、搞投机、做假似乎来钱更快,毕竟做为一个商人,时刻在考虑风险、成本、收益之间的关系嘛,这个账是应该能算清楚的吧。于是乎,在利益的驱动下,虚假信息满天飞,这时候原来挂在嘴上的所谓诚信早就飘到九霄云外了,消费者也成了商家的“牺牲品”了。看看几件轰动全国的造假事件就可以了.只有让商家感觉到搞假"有点痛"的时候,这时诚信才能回归其原来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