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感动于苏芮的《牵手》、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也再一次疑惑于现代人的某种潇洒,是否真的可以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曾有一同事的男友不幸溺水而死,当我还出于工作职责和同情心去关心她时,有人相告:“她很坚强,已经从痛苦中走出来了….”我很吃惊于她的这种坚强。前日听说相声艺术大师马季的逝去,再想其妻晚年丧夫的孤寂,吾心为其深感痛惜同时怨叹生命的脆弱。也许是因为别人的前卫,也许是因为自己的落伍吧。固然爱情不能像古老而美丽的传说,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然而作为一俗女子,始终是不能如此优雅,也潇洒不起来的。一直欣赏古人的痴情与缠绵,虽痴却也感人,要不然又怎会有“问世间情为何物?”慨叹呢?
诗经《邶风.击鼓》中,有诗句云:“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因为相爱,所以执子之手,与子同心。因执子之手,今生就要与子偕老。执子之手是出于爱情,与子偕老却更多是种不离不弃的责任。世人常说:“相爱容易,相处太难!”然而在这种物欲横流的年代,能把爱情进行到底,走上婚姻的殿堂,相濡以沫,与子偕老,牵手走一生又是多么难能可贵啊!现实生活中,总事与愿意违,往往是牵了手的,不一定能白头偕老,而白头偕老的,却不一定是曾因爱而牵手的。也许多情自古伤别离,就是因为执子之手,却不能与子偕老,只能徒留遗憾。“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也因此我们总是祝愿:有情人能终成眷属,所以现代人把50年的婚姻尊称为金婚一点也不为过,难得啊!所以梁祝成了千古绝唱;孟姜女至今被人称颂。相比之下,“只在乎曾经拥有”是如此之轻,似乎是酸葡萄心理。吾时刻觉得对待工作拿得起放得下可谓风度。而对待感情,若也能如此,则未免显得牵强。藕断丝连,剪不断,理还乱,却不失侠骨柔肠。
执子之手,也许是种种淡淡的温情,也许没有大喜大悲,更别说轰轰烈烈或惊天地泣鬼神,也没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浪漫,更没有《魂断蓝桥》的荡气回肠,仅仅是牵着爱人的手,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冷暖相知,甚至是俗不可耐的柴米油盐酱醋,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是种另类的浪漫。即使是贫贱夫妻百事哀,也无怨无悔,心甘情愿,为伊消得人憔悴。小说《麦琪的礼物》女主人卖掉心爱的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带,而丈夫却卖掉自己最心爱的那支少了表带的表,为妻子买把发饰作为礼物,看上去似乎有些滑稽,但感受最深的还是种酸酸的浪漫与幸福。我一直认为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凄美,那礼物也将是世界上最美最珍贵的礼物。现实中本来鲜少琼瑶式的一见钟情,甜蜜得催人泪下,痛苦得天崩地裂,更多的却是执子之手,却还要分手,在万丈红色尘中,我们所能扮演的也只能是一名凡夫俗子而已。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常问我与他的相遇相识相知到相爱,不知前世到底要修了多少年啊?所以我很珍惜!正可谓:“梦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栏栅处!”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有人说:没有婚姻的爱情更是“死”无“葬”身之地。我无需了无权断定孰对孰错,但我只能说苦婚姻果真成了坟墓,那这爱情原本就是不健康的,否则又怎会无端死去呢?没有婚姻的爱情,是种缺憾。我依旧坚信:相爱的人能执子之手,风霜雨雪共度,虽淡,却美,虽苦,犹甜!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需要海誓山盟,只要牵了手的手,风雨阳光皆同行,共看日出日落,共赏月缺月圆。如此知己,夫复何求?茫茫人海,谁将执子手?谁又能与子偕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