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于2007年10月31日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将使杭州机动车维修行业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解决很多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身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杨国宪对这部《条例》充满了期待。
假冒产品充斥市场汽车配件经销业亟待规范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杭州的汽车维修企业总数已达5699家,全市从业人员达到30795人,全年维修车辆超过500万辆次,年产值超过20亿元。维修产业的发展带动了汽车配件经销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07年年底,全市共有汽配经销业户4300余家,年销售额超过70亿元。
任何事物在高速发展的同时,总有正反两面出现。“汽车配件经销市场准入门槛低,假冒伪劣现象非常突出。”杨国宪说,杭州目前是长三角地区的汽车配件销售中心,汽配经销户大约有7000余家。然而,因为法规不健全,管理缺位,配件市场鱼龙混杂、恶性竞争愈演愈烈的现象无法得到遏制,假冒产品充斥市场,杭州去年就出现过被抽查到刹车油100%不合格的现象,在接到的维修投诉中,60%至70%由配件引起。庞大的汽车维修市场期待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市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机动车配件经销强制备案登记
《条例》的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可以说是一部可操作性强的有关机动车维修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其中第二条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维修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机动车维修业经营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和机动车配件经销”,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机动车配件经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所在地的区、县(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所在地的区、县(市)未设立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机构的,应当到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杭州市人大副主任王基信说,机动车配件作为维修质量的源头。《条例》将机动车配件经销纳入机动车维修业范畴,并加强其行业管理,使机动车维修业的管理更加完善。此外,《条例》所设定的机动车配件经销备案登记管理,附有强制措施,可以对违反备案登记管理规定的经销业户进行行政处罚,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对规范机动车配件经销市场秩序,提高经营者素质,减少假冒伪劣配件产品流通,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的积极尝试。
质量保证与追溯制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配件经销实行质量保证与追溯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机动车配件经销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经营业态落后,以专业市场和散户经营为主,据杭州市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全市现有规模较大的配件专业市场6家,经销业户7000多家,年销售额70多亿元。机动车车型成百上千,机动车配件成千上万,而机动车及其配件是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产品,不转变观念,不创新管理,靠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无法达到市场监管和保证配件质量的目的。
王基信说,设定配件质量保证与追溯制度,有利于强化机动车配件经销业户的社会责任意识,明确配件经销、使用环节责任,透明配件流通过程,保障消费者权益。杭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已经成功研发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将数码电子防伪技术与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这是一项非常具有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是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自主创新的一项成果。
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行为的管理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动车维修业经营活动,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业经营标志牌和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许可证件,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材料及配件价格、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服务承诺等事项”。
市场信息公开透明,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因市场信息不对称发生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监督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有效途径。规定经营者必须公示企业的信息,可以改善消费者信息弱势地位,保障消费者透明消费和自主选择。
此外,《条例》还对实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作出了规定,保证期内同一故障两次修理不好,应当转厂修理。
专业人士认为,质量保证期制度是对维修质量的制约制度,对于维修经营者加强技术钻研,提高技术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条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并明确了举证责任的时间期限为3天,以此保护消费者权益。在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中,由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享有专业技术优势,且维修过程中机动车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掌控,当机动车经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时,如果让托修方进行举证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对举证责任进行倒置并对承修方举证的时间作出“3天内”的明确界定,可以避免举证时间过长,质量纠纷久拖不决。
同时,该《条例》还对修车订合同、收费附清单、建立全过程检测检验制度及保证维修质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修车、验车要建立档案,档案要保管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