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中有些现象,既非二律背反,也归不到辩证法的哪一个范畴,姑且叫做“辩症法”,举隅如下,以待方家理出病因,开列药方:
官场议事“辩症法”
在官场会议上,越是具体细微鸡毛蒜皮的事务,人们越是小心谨慎,反复权衡,多方比较,进而慷慨陈词,争论不休,最终常常什么事都决定不下来,比如一栋办公楼该建八层还是九层,常委副市长们要不要到田头参加一天的春耕生产劳动等等;而越是事关一个地区发展格局、前途命运的大计,越是大多数人一窍不通的大决策、大举措,在会议上作出决定反而非常“高效”迅速。比如,N前年,我指挥着一群笔杆子,花三个月时间炮制了一份《关于××地区今后二十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草案》,一个上午谈笑间,灰飞烟灭时,就可以全体通过——反正除了打印的错别字,大部分内容谁也弄不懂。
民间谣言“辩症法”
在民间,越是离谱的谣言、越是怪诞得不着边际的传说,越是神神道道胡弄人的预言,往往传得越快,相信的人也越多,于是愈加捕风捉影添油加醋,于是谣谇四起人心惶惶,这时候,真实的东西反而才最不象是真的。这个道理,有个姓李的天才人物揣摸得最透彻,你只要看到他预言“地球末日”的时候,那副脸不红、心不跳、声不颤、气不虚,也许令奥斯卡最佳男主角自叹演技稍逊的神气,就知道,如果他实在算不了什么“气功大师”的话,至少他掌握了“民间谣言辩症法”的精髓:严重违反常识的东西,只要正儿八经地说出来,就一定有人信,而且根本就用不着法西斯那样把谎言“重复一千遍”——傻瓜就在你面前,不骗他玩玩,你不是更傻么?
麻烦与简单的“辩症法”
几年前,北京有个企业家说过一句话:“人没混出个模样是痛苦的,而要混出个模样就得经过痛苦。”那么,混出个模样到底是为了不痛苦,还是为了痛苦?既然都痛苦,又何必要“混出个模样”给自己制造一大堆麻烦?
又比如,学习电脑是为了使工作变得简单,而学习电脑的过程却麻烦死人了。又想起一个老掉牙的故事,说是一个游客在某个岛上,遇见了一个躺在沙滩上晒太阳的懒惰渔夫,游客问渔夫为什么不去多打鱼,渔夫问多打鱼又怎样?游客说那就可以多赚钱,渔夫问多赚钱又怎样?游客说那就可以雇人替你干活了,渔夫问雇人又怎样?游客说那你自己就可以舒服地躺着晒太阳了。渔夫慢吞吞地问:那么,你以为我现在正干什么呢?
需求与供给的“辩症法”
我过去一个顶头上司,退居二线,到地方志办公室这样一个“不那么重要的部门”的时候,曾感慨地说:得志的人不修志,修志的人不得志。
其实,类似的现象还有许多,比如:
读书的人大多买不起书,而买得起的人书偏偏并不读书;
丧失自由的常常是那些总嫌自由得不够随心所欲、完全彻底的人,而循规蹈矩的人,却反倒拥有太多不知该如何打发掉的自由;
最需要钱花的人在银行里大多借不到钱,因为越是缺钱就越可能缺乏偿还能力;与此相反,很抱歉, 银行最乐意把钱借给最不需要钱因此也不打算向银行借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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