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之“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的原意是:趁人家家里失火,一片混乱,无暇自顾的时候,去抢人家的财物。乘人之危捞一把,这可是不道德的行为。《战国策.燕二》中的著名寓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也就是“趁火打劫”的形象体现。
在现代经商活动中,“趁火打劫”是经营高手惯用之计。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企业和产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双方都希望赢得胜利,千方百计地争夺利益,以达到预期目的。但此计必须要求自己真正了解对手的详细情况,进行分析,论证,认定对手有求于自己时,就可逼得他接受自己的苛刻条件,“趁火打劫”获得谈判成功,从中赚大利润,发大财。
在如今物价普遍上涨的时期,不乏充分利用此计的商家,但是要有个度,而且国家现在对于民生物资的价格进行监督,严禁屯货居奇。但是对于一些非国家价格干预的产品,就只有依靠市场经济来调节了。
就说我熟悉的塑料化工行业来说,现在塑料大行情虽然一年不如一年,但是塑料原料的价格随着石油价格一路高歌猛进。可以说涨的离谱。现在见面的第一句话就问现在PP涨到什么价格了。于是乎一些价格平稳的塑料也在贸易商的操作下小幅上涨,回料也是水涨船高。市场是涨声一片。这些人为的上涨价格也可以说是“趁火打劫”了。还有一种情况是,原料需求厂家因一些原因换供应商的,那原供应商的竞争对手也可能进行“打劫”,并非一定要在价格上“打劫”,有可能稍微放低一些价格以其能留住此客户,这是商家对竞争对手的“趁火打劫”。
还有一种“趁火打劫”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比如说一到年底,“中华香烟”“五粮液酒”的价格就上去一大截,而且经常断货,下面销售点如想多拿“中华”的话就得配上一定量的其他香烟。厂家的“饥饿销售法”很有成效,但是消费者还是乐此不疲。
“趁火打劫”这计策我认为只要在不违反国家法规的情况下,有机会就尽量多使用,因为商家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市场经济就是如此,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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