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同事一起去逛街。
出門之前她對要買的東西還很是保密。出門後才悄悄的告訴我是要買禮物送給男朋友。男朋友有要求說想要她送一條項鏈。對於這種想要的禮物我不太有好感。但還是建議她買一塊玉。相對於她那還在讀大學的男朋友,我覺得玉應該會比金呀銀呀什麼的適合些。
轉了好幾個櫃台,看中了一塊RMB998的玉觀音。相對不算貴,可是面對這樣的價格我卻表示沉默。
我的這位同事月薪約RMB1500,平時用錢也是比較小心的。然而,此刻......
過年前這位同事有請假10天湖南老家,為的是一場同學聚會。她現在的男朋友是她高中時候的同學,也是今年回去那幾天才確定交往關系。也就是為了那場同學會她趕上了大雪,沒辦法回來廣東陪爸爸媽媽過年。可能現在的我已經不再年輕(只大她兩歲而己),越想越不明白......
最終,她還是買了,為了她那開始交往還不滿60天的大學生男朋友。
我問她,有對自己這麼好過嗎?有對家人這麼好過嗎?回答是,沒有!
愛情,是什麼?怎樣才算愛?
想起了那首<糊塗的愛>。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