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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陆律师在博客中开辟法律咨询频道,欢迎各界朋友的光临! (2008/03/24 11:42)

 

       您好。这里是陆律师专门为您设立的法律咨询室。欢迎您的光临!

    陆岩律师现为北京市礼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产品质量和侵权赔偿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http://www.bjjiaotong.com)负责人。

    陆律师长期从事民事、经济诉讼及非诉讼的法律业务,不仅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也造就了为人正直、务实严谨、勤勉刻苦、诚实信用的性格特征。

    陆律师对民商事法律业务的代理以及刑事案件的辩护,对房地产、婚姻、劳动争议等案件有较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并擅长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等诉讼或非诉讼业务。同时还担任了中国妇女报、北京光谷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四润泽经贸公司、北京王麻子工贸集团公司、北京大粥锅餐饮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工作,包括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对外投资合作,股权转让,融资并购,内部合同管理,建章立制,劳动人事关系,知识产权保护,员工法律培训以及诉讼、仲裁的代理等,为企业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办案过程中收到颇佳的效果,为当事人提供了比较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也博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

    陆律师现在自己的博中开辟法律咨询频道,取名为“法律咨询室”,向广大网友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1.咨询范围主要包括婚姻家庭、房地产、劳动争议、侵权损害赔偿、合同及债务、公司及股东事务、刑事案件辩护等相关民事、经济和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问题。

    如咨询内容超出上述范围,陆律师也将尽量给出倾向性的意见。但应以具备相关知识和特长的律师意见为准。

    2.由于网络上的局限性及相关案件案情的复杂性决定了律师对咨询者提出问题的回复仅是指导性的。如需专业帮助,请直接联系陆律师代理。联系电话:13911265180,13260423040,或发E-mail:luyanchang@sina.com

    3、您的咨询可以直接在本文后以评论的方式提出。

    由于律师工作的特点决定,陆律师不可能随时在线。但为使您的问题能及时得到答复,陆律师承诺一般情况下在四十八小时内对您的咨询问题作出回复。

    您可以在陆律师的博客中参阅部分案例、札记、心得及原创的实用法律文书,相信这些资料会让您对陆律师的情况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最后,祝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并祝您好运! 

如有法律问题,请进入我的“法律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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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jlulawyer   (http://bjlulawyer.blog.china.alibaba.com)
  • [<B>gaokai0456</B>]:您好陆律师,我与阿里巴巴的诚信通会员签了一个购买设备的合同,设备应在2008… ----------------------------------------------- 回复:你好。按照你的介绍,对方应该是违约了,你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以先听听对方律师的观点和理由,然后再做计较。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 2009-05-19 16:48:51
  • (http://bjlulawyer.blog.china.alibaba.com)
  • gaokai0456   (http://gaokai0456.blog.china.alibaba.com)
  • 您好陆律师,我与阿里巴巴的诚信通会员签了一个购买设备的合同,设备应在2008年12月交付使用,到了09年1月中旬我打电话给他,他说没做好,我要求退款,他同意了,在09年1月24日上午再次打通他的电话(已经打过很多电话了),他说下午把款打过来,下午再打电话就不接听了,过了春节打了好多电话,他总以各种理由推说,时至今日也未退款,在这期间我联系他若干次他很少接听电话,无奈我联系了阿里巴巴,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帮忙联系,今天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终于联系到他了,阿里工作人员给我回了电话说他说的15日内找他的律师和我联系解决,我是等呢还是怎么办呢?如果这又是个理由拖延时间我该怎么办?合同约定的是45天交货到现在已经半年了,我真的很无助,我家是农村的本打算用这个设备来做点小生意没想到把积蓄都搭进去了,后悔死我了。
  • 2009-05-18 12:45:31
  • (http://gaokai0456.blog.china.alibaba.com)
  • bjlulawyer   (http://bjlulawyer.blog.china.alibaba.com)
  • [<B>hongshengdabj</B>]:您好!我想请教看守所直接把人抓进去20多天,即不通知家属,也不下达拘留传… ----------------------------------------------- 回复:你好。看守所的说法既不合理,是也违法的。按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24小时内就应当通知其家属。只有经过审判才能确定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他,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 2009-03-11 13:22:28
  • (http://bjlulawyer.blog.china.alibaba.com)
  • hongshengdabj   (http://hongshengdabj.blog.china.alibaba.com)
  • 您好!我想请教看守所直接把人抓进去20多天,即不通知家属,也不下达拘留传单,也不提交法院,这是否合法,不仅于此当家属私下得知人不是被绑而是被看守所抓了,质问看守所时,被告知是怕家属着急才没有通知家属,这个说法是否合法,另外告知家属说准备两万元钱私了不起诉放人,是否合法,期盼回复,谢谢!
  • 2009-03-11 12:23:17
  • (http://hongshengdabj.blog.china.alib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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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信息
阿里创建号:ALI-001923971
创建日期:
2008-03-17 00:57:08
修改日期:
2009-07-05 10:21:59
版权所有,未经作者许可,不得抄袭或转载,如有需要,可以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