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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成为法律咨询论坛的版主 (2008/06/12 14:01)

    下午获知这则消息,心中有种莫名的冲动与兴奋。冲动是因为想着今天晚上一定要写篇文章纪念一下;兴奋是因为心中总是在琢磨这篇文章的题目,叫个什么好呢?“我成版主了!”,“我成阿里巴巴的版主了!”,“我成法律咨询的版主了!”……,呵呵,真叫一个闹心!
    想来不应该呀,从小到大,获得的各种荣誉与奖励已经不计其数,好像哪一次也没有这次这么兴奋,是因为自己太看重这个东东了?还是因为自己太想出名了?
    细细想来,好像都不是。还是那句话说得不错:人人都有表现欲。看来我也不例外,我也想让人们对我有所了解、有所认识、让人与我交朋友、让人来委托我,扩大我的知名度,从而给我带来经济上的收益。
    还有一句话说得也不错:只要你用心了,努力了,你所做的点点滴滴别人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你也一定会有所收获的。自从今年三月初落户阿里巴巴以来,本人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发起的话题基本上都是原创文章;在论坛回帖,也能认真对待每一位咨询者的问题,为他们答疑解惑。而每一篇原创文章,几乎都能得到版主们的认可,每每被加为精华;回复咨询的被采纳率好像也达到了10%以上(之所以说是“好像”,是因为自己没有统计过);现在几乎每一天都有阿里会员向我一对一地咨询法律问题。
    当然,每一项成绩的取得都会有相应的付出。我的付出就是把闲暇的时间全部投到了电脑面前。我现在甚至发觉自己有了一种不好的苗头:过去应该做的工作一定是提前做好了,现在是能往后拖就往后拖,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心里总是惦记着写东西,只要超过三天不写,这心里就闹得慌,变着法儿地找点儿素材。不过,话说回来,这也在客观上逼着自己博览群书、在论坛上学习别人的文章,汲取各种各样的营养,所以,写东西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学习和长知识的过程。哈,都说乱套了,这到底是收获呀,还是付出呀!
    这次,被提携为阿里法律咨询论坛的版主,自己感觉压力增大了,没说的,唯有做的更好,才能不枉阿里对本人的信任和广大读者群的喜爱。没有阿里提供的这样一个平台,没有广大网友的捧场,我也不可能成为版主。在此,感谢阿里管理员和法律咨询论坛版主贺老师的信任,感谢广大网友的强力支持。
    衷心希望阿里能够越做越大、越做越强,也衷心希望法律咨询论坛人气旺盛,办出自己的特色,成为阿里会员名副其实的法律家园。

 

如需法律帮助,请进入陆律师的旺铺看看:http://www.lulawyer.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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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创建号:ALI-001923971
创建日期:
2008-03-17 00:57:08
修改日期:
2009-07-05 10:21:59
版权所有,未经作者许可,不得抄袭或转载,如有需要,可以与本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