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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网站傍大款
刚开站的三流网站,假如还有多余的行销预算,从来不觉得应该把这个钱给博客,请博客来“代言”。因为网站总觉得,如果要代言的话,不如请来某大公司或某知名产品,不然也找找看某位知名明星,市场看得见。 但网站创业家或许忽略了一个重点,一个小网站与这些大公司与大产品谈合作,或许可以谈到“大公司不介意小网站使用他们的商品”,顺便卖卖产品本就无妨,但大公司也不可能对此小网站,主动且深度的产生太多直接的帮助,顶多是在自己的文宣、海报中宣传一下。 网站创业家可以对群众热情的示范网站,把自己的服务讲的头头是道,让观众听进去了、认识了,却不一定能逼迫观众得马上开始使用这个网站,别说是启动较大的“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了。 反而是博客们,在这方面似乎还蛮在行的,他们在网界江湖打滚了一两年,可说是“群众专家”,办活动、引争议、炒热情,样样都行,何不选个两、三位,一位作公关发言人,一位作活动统筹,一位作总经理特别助理,通通以“顾问职”兼任? 二、大博客要对等。 谈到与小网站合作,自认为“一流”的博客通常也会觉得自己好歹也是有名气的博客,当然要跟大的网站合作,和这么一个小网站合作,似乎对博客来说是“屈就”了。 这些一流博客也忘记一件事:博客与网站究竟天生不同,一流博客本身的流量其实也只能排得上是三流网站,甚至不如。而且今天或许一个小网站只有100个会员,而博客一天就有5000人来参访,看起来这场“合作计划”好像是“委屈了博客”、“消费了博客”。 小网站一旦有机会起飞了,很快的就可以累积到许多会员,而且不必天天更新;而且小网站随时有可能进入赚钱状态,说不定过一两年还真的有机会被高价并购掉,对于博客来说,是绝佳的未来投资,靠这个“合作计划”挣钱的速度有可能快过任何市面上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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