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月某日,A公司的采购小姐Y找到了B公司的销售公子D,说要采购B公司某种主打产品,数量非常少。但这年月,做个单子是那么的不容易,虽然没什么利润,D公子还是非常热情的为Y小姐服务,其中D公子曾多次询问Y小姐,贵公司所需要的产品有些什么要求,是作何用途?不知为何,Y小姐始终没告诉D公子是作何用途,只说了一些简单的要求。D公子心想,这些要求公司最普通的产品都能满足,于是就按最普通的产品报了价,还传了报价单。此时,双方都很满意。
半个月以后,Y小姐突然找到D公子,说要一份证明,证明D公子公司的产品是食品上可以用的。这难不倒D公子,自己公司的进口料产品都是食品级的,当然可以提供此证明。这时D公子很清楚的告诉了Y小姐:进口料的才是食品级,上次给你报价的是普通料,普通料不是食品级的,此时Y小姐什么也没说。
又过了十天左右,Y小姐又找到D公子,说要订购上次报价的产品,D公子说没问题,此时二人核对产品要求,其他的要求都能对上,意想不到的是Y小姐要求为食品级的,而D公子报价的产品并非食品级,食品级的产品比报价产品贵了许多,虽然数量很少,但总金额也相差了上千块。二人发生了争执,Y小姐说,此款产品价格已报给公司了,而且公司也报给了客户,自己客户已经下单,问D公子该怎么办?D公子也是无能为力,本身没什么利润,总不能让公司做亏本生意,而且金额已经上千,最后二人不欢而散,D公子也被A公司负责人给威协:回去查你的报价单,如果你的报价单上有注明食品级的,不管你损失多少,也得给我做……
大家帮忙分析分析,这采购与销售,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导致这样的结果?各自的责任和过失有哪些?客观的说,我认为双方都是有过失的,双方都需要自己检讨下。您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