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0日,客户主动来找我,关于生产U盘套。数量不多,时间也比较紧,是个急单。经过两个小时的交涉,我们双方答成了共识,十天出货。这是我们第一次合作,我很高兴。
2007年8月11日,下午收到客户样品。核实打样费后,我马上拿到模具房,请师父开模。估计等模具做出来,也该下班了。事实的确如此。
2007年8月12日,星期天,放假……劳累了一周,大家伙也该休息休息了。
2007年8月13日,客户忽然到访,只为看样品,看了样品马上生产。我当时就确定,这笔单的确很急。但是很抱歉的事,当时我们颜色还没有调好,没能提供样品,只能明天快递给客户。看着客户远去的身影,我很内疚,饭都顾不上吃一口。
2007年8月14日,给客户寄去了样品。客户为了等到样品,晚上7点才下班,还给我来了一个电话确认,并问我们能不能三天之内把全部U盘套做出来,另再加一倍数量。我去问了老板,询问了生产主管,结果是做不到,最快也要五天。我只好如实的告诉客户,这段时间排单比较紧,最快也要五天。客户答复说考虑一下。
2007年8月15日,客户还在考虑中……我当时纳闷,这批单真的急吗?
2007年8月16日,客户要求18号做出货来,要不,他找别的供应商。我急了,去找老板,询问生产主管。答案是肯定的,做不出。当然,结局可想而知,与这笔单失之交臂,黄了,客户等得黄花菜都凉了。
现在想想,丢失这笔单,错在我们。
“如果我能尽量满足客户要求,加班加点不休息,苦熬几天,做出货来,也不是没可能。
再者,一批急单,客户在我们这里浪费了六天,一定成了急急单。”
最后,我想说的是:客户,对不起!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尽量满足你,而非让你迁就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