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己实名账户、配偶及女儿股票账户进行内幕交易,这种“低级”手法目前已不多见,更有甚者这位内幕交易者不但没有赚到钱,还以股票亏损28万元并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作为结局,这种“坏运气”就发生在原岷江电力董事长吕道斌身上。近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此案。
事情发生在2007年,四川省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新光硅业)拟在乐山、新津建两个当时大热的多晶硅项目。吕时任岷江电力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四川省电力集团(下称四川电力)的副总经济师。同属四川电力控股的乐山电力是新光硅业的股东。经过多方博弈,最终确定乐山电力控股乐山多晶硅项目。吕较早知悉此信息并买卖乐山电力股票。交易所在监控中发现股价异动而报证监会稽查局,最终立案查处。此案的最新进展是,四川电力纪委已到证监会调取相关资料,拟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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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过会时股票就涨停
“2007年11月份,交易所发现乐山股票异动,经过初查后发现其在讨论参与多晶硅项目,于是将‘异动快报’上报至证监会稽查局。”此案的一位调查人员说。相关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11月20日,新光硅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在乐山和新津新建两个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投资的议案。记者查询股票历史纪录显示,通过决议当天,刚开盘没多久乐山电力即涨停,至中午停牌,天威保变涨停;次日,即2007年11月21日,乐山电力涨停,天威保变涨4.7%。
直到11月21日下午,乐山电力、天威保变和岷江水电股票才停牌,并于11月28日披露了投资多晶硅项目的意向性公告。经过非正式调查,2008年3月初,证监会稽查局正式立案,并转交稽查总队进行调查。
内幕交易反亏28万
“最终确定重点嫌疑的有十几个,涉及公司高管、部门经理级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前述调查人员说,其中就有吕道斌个人实名账户,及其妻子和女儿的账户。交易所的交易纪录显示,2007年9月14日至11月8日,吕道斌先后用本人、配偶和女儿的账户交易乐山电力股票。但倒霉的是,经几进几出一番折腾,吕道斌最后亏损了28万元左右。
处理股票罚三万还要处分
证监会于2009年6月22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认定吕道斌买卖乐山电力股票行为为内幕交易,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乐山电力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书送达不久,四川电力纪委即到证监会“拿一部分材料以后回去立案”,据相关知情人士介绍,后续可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禁止参与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吕作出组织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多位内幕交易者被查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乐山电力将控股多晶硅项目”这个游戏中,知悉底牌的人居然有多个都抢鲜买入利好股,实属“窝案”。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原居主导地位的川投集团:刘晓杨,时任川投集团副总经理,在2007年11月21日上午9点通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和临时董事会时知悉会议内容,当天一开盘就买入乐山电力股票;薛东兵,时任川投集团计划部经理,参加了新光硅业于2007年11月20日召开的股东会,当日10:50即买入乐山电力股票;段跃钢,时任川投集团工业部副经理,在2007年11月19日新光硅业股东预备会时知悉信息,当日即买入乐山电力股票。还有一位是新光硅业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参加相关股东会的次日分别买入乐山电力和天威保变股票。据21世纪经济报道
■专家:受损股民可提民事诉讼
证券诉讼专业律师曹燕贻建议,除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外,股民也可以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提出民事诉讼,这也能从另一方面加大对这些“信息优势者”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