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章

购买人寿保险十大注意事项[少年老陈] (2008/06/10 00:27)

购买人寿保险十大注意事项

        人寿保险一般都是长期性合同。专家介绍,为了保证您购买到一份合法、可靠、有利的人寿保险,市民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合法的寿险公司。在办理投保时,尽量到其营业场所查验其是否具有中国保监会或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谨防受骗。(很少会有人开这种玩笑,当然防人之心不可无)   

2、选择合格的代理人(营销员)。具体是检验代理人(营销员)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展业证书和身份证,以谨防非法经营机构的保险诈骗。(合格的保险业务员随身携带,身份的象征)  

 3、选择符合您自身需要的保险。要注意从自身的实际“需求”出发选择保险产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不能随业务员销售的潮流)

  4、看清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购买前,要弄清自己想买的是什么保险?保险责任是什么?责任免除是什么?怎么交费?如何获益?有无特别约定?(保险业务员有义务如实告知)

 5、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合同。需被保险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亲自签字)

 6、填写投保单要明确保险受益人。《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在受益人暂时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法定, 以后及时变更)  

 7、填写投保单要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规定,若未履行如实告知业务主要有三种后果:(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公司也是一种商业机构,不要企图钻保险公司的空子,如实告知也包括业务员的如实告知)  

 8、亲笔签名十分重要。无论是投保单、健康声明书,还是其他有关文件,认真填写并亲自签名,不要随意由他人代签,以免今后出麻烦。(不是不要随意要别人签,而是必须要自己签)  

    9、索要正式保费发票。交付保险费时,注意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发票并妥善保管。(很多时候变更或是其它保险实务时是需要到最近一期交费发票)

   10、注意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保险合同才开始生效。(正式的保险合同出来后,由投保人签收保单回执,统一由业务员再交回保险公司)

说明:以上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深圳分公司陈学良[少年老陈整理发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特别是括号内红色部分....



少年老陈的相关文章 >>更多
少年老陈的相关标签
我的图片
文章评论以下评论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阿里巴巴网商博客的观点或立场
暂时无网友评论
欢迎您加入阿里巴巴商人博客!在这里您将会结交更多商友,分享更多经验!得到更多推荐与展示的机会!博客宝贝先教您几招——《扩大知名度,巧用博客三板斧!》详情查看:http://blog.china.alibaba.com/html/static1/subject/first.html
发表评论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严禁恶意评论和垃圾评论

登录名:    密 码:    没有帐号?马上注册
 
内 容:
验证码:
无显示 无显示
博主信息
人身意外,家庭保障, 健康医疗,子女教育, 住院医疗,投资分红, 储蓄养老,车辆财产。 陈学良:13632979786
加为好友
打个招呼
定制此作者文章
我的商铺
  • 访问量:45638
  • 文章数:235
  • 评论数:659
  • 创建日期:2007-02-11 16:00:11
RSS订阅
个人资料
最新博文
最新评论
最近访客
我的文章分类
好友列表
最近更新博客
友情链接
暂无友情链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