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的实施,着实让我们这些打工者欣喜若狂了好一阵子,但冷静下来好好的想下,却还有很多地方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其实很多因文化程度不高而只能在生产一线工作的打工者在进生产企业时工厂都不会跟工人签劳务合同的,要签的话生产企业就不招你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得吃饭,所以工厂还是要进的,这样问题就出来了,等出现纠纷时我们一点办法都没了.
象上面说的这种情况,也不是说我们一点希望都没有了,我们平时多注意提高自己的保护意识,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我们与生产企业存在劳务关系,那么<<劳动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就算没签劳务合同也一样生效的.这时候证据就显得优为重要,收集这些证据其实也不难,只要我们平时多留意就行了,比如饭卡,出勤卡,工资发放表(一般很多企业发现金的话都有个信封,上面有姓名,发放工资的月份和数目),暂住证等等.如果不能收集到原件就复印件也没关系,这些东西到时候就能帮上大忙的了.
做为生存在最底层的劳动者,其实有很多时候生产企业就是抓住我们不懂法的弱点,就算签了合同,其中也有很多条款是不利于我们这些劳动者的,但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新的<<劳动法>>比以往的赋予了我们更多的权利,假如我们有证据在手上,上诉到劳动仲裁部门后这些条款一点用都没有了,对于我们来说,生产企业以不签合同来剥夺我们劳动者的权利只能说是妄想.但首要条件还得我们进工厂上班后多留意收集上面所说的那些能证明你跟生产企业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免得到时吃哑巴亏.虽然生产企业不跟我们签订劳务合同很不公平,但有的时候我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在每些地方向人低头,但这只是说低头,我们却不能折腰,明争不行,我们可以智取,这样我们就根本不必去在意这份可有可无的合同了,当然,能签上的话就少了我们以后收集证据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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