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是利还是弊?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的法律范文越来越完善,各种不同形式的政策层出不穷,都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到了各地方各部属,原有的政策似乎都变味了,这意味着什么呢?本来物价上涨就已经让民众苦不堪言了……
--前言
周日去逛街,顺便去菜市场买一点吃的东西回来,付账时让商家多给一个袋子,他们说不行,如今国家限制塑料袋的发用,再说家里的存货不多,所以不能多给, 这话颇有道理,可是其它的东西用一个袋子装可以的,要是买吃的东西,特别是烧烤的东西和那些熟食,油油的拿在手上多不舒服,难道每次买些熟菜回去还得事先准备一个碗不成,再说这也不方便呀?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我又问,如果存货用完了怎么办呢?他们说到时要收费了,又是这样的结果,到底这是真正的限制呢,还是变相性的收费呢?这样下去如何彻底地限制塑料袋呢?到时是不是又会有一些地下黑工厂生产没保障的塑料袋在市场上流通呢?再说为什么不在”限塑令”发布之前就发明一种环保袋子供大众使用呢?
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有一天塑料袋消失了,习惯了用袋子装东西的人们如何适应没有它的日子呢?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的呢?真的如那些专家所言,少了环境污染吗?可是如今的社会还有更多的人为污染呢?这些怎么没人问津呢?
上个星期买了一把方便筷子,周日拿出来看全部变黑了,看得都触目惊心!有一些传言说现在的方便筷子,很多都是捡垃圾者拿回去重新加工之后再转卖给商家,听起来都觉得恶心,哪敢再用它呢?哎,真不知去哪里才可以买到真正的环保物品来?
什么时候才可以还世人一个真正的绿色的环保家园呢?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点到……
后续:借用7月11日[信息时报]关于”限塑令”的报道:
文章是这样说的: ”限塑令”实施以来,消费者问:在”限塑令”时为什么只规定了消费者的环保责任,却没有商家的一点责任?为什么不令商家出售布袋子或是不产生白色污染的其他替代品,却偏偏允许他们向消费者提供同样会产生白色污染的有偿塑料袋呢? ”限塑令”的补充性意见未能对此答疑.
补充性意见要求”销售生鲜,熟食,面制品的零售商”,必须免费向消费者提供食品预包装袋”,但对于”打包袋”的收费问题,却只是让消费者和零售商议定,这个有着后遗症的规定显然无助于消费者主张权利.
”限塑令”如果只让消费者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并对消费者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却不要求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实惠或者免费的替代品,乃至纵容商家将合格塑料袋当着纯粹的商品拿来买卖,显然,这样的”限塑令”是没有遵循公平原则的.
”限塑”政策总的方向是没错的,但有关部门在出台政策和措施时,必须要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切身感受,更要考虑到政策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导致的不利因素和负面效果,要看政策是否会遭遇钻空子……若这些问题事先未充分考虑,政策出台就难免漏洞百出.三部委此次对”限塑令”打的补丁未能补漏,但愿早日补出一个令人满意的”限塑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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