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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论坛法律服务办法 (2005/12/10 21: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加盟论坛律师与客户之间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体现创建法律咨询论坛的意义 ,促进和规范论坛律师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论坛客户可以依照本办法聘请法律顾问、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第二章 免费服务

第三条 客户通过在论坛栏目提交问题。论坛律师对此进行简洁回复,并将解答结果公开发表于论坛,供商友参考。第四条 加盟论坛律师在网上公布咨询电话,来阿里的客户可直接拨打该电话咨询法律问题,各位加盟律师在时间充分情况下给予客户不等时间的免费解答。

第三章、收费服务

第五条 经论坛客户和论坛律师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下列有偿业务:

1)个案解答 专门就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论坛律师做出一对一的个性化解答,阐述该问题所涉及的法律的理解与适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且附加主要法律法规条文。包括在线咨询解答方式,和传真、特快专递等邮寄形式的特殊咨询解答方式。 费用:100元为议价起点,依据咨询问题的复杂程度、标的的大小、是否涉及法律以外因素等,由律师与网友自行协商定价。

 2)诉状审查 客户将其需要起诉的请求与事实传真给律师,由律师根据其请求与事实修改并制定诉讼文书。费用:500元/件; 客户将自己写好的诉讼文书提交给律师,由律师提出修改意见后回复该客户。费用:200元/件;

3)代理词与答辩状审查 对客户已经诉讼的案件,根据客户提供的庭审资料和证据材料,撰写代理词和答辩状,通过特快传递方式送达客户。 费用:600元为议价起点,依据咨询问题的复杂程度、标的的大小、是否涉及法律以外因素等,由律师与网友自行协商定价。

4)商业文书审查 就客户的合同等商业性文书,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审查,并提出对客户有利的建议和意见,指出对其不利的条款和约定,及说明为什么需要如此修改等。 费用:合同合法性审查 200元/件,建议性审查 500元/件。对于合同等合同条款超过50条的复杂化合同文书,另行协商。

5)收费方式:一律使用支付宝交易,并统一在论坛备案,从而确保服务双方的合法权利。 

第四章 法律援助

 第六条 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申请法律援助的客户,经审查确认后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论坛为其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加盟律师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其它法律服务

第七条 针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需求, 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及其他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企业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该服务内容不包括上述协商定价的服务产品。费用和聘用由客户与律师自己协商解决。

 第六章 加盟律师

第八条 加盟论坛的律师自愿加入,并经论坛审查通过; 第九条 加盟论坛的律师必须向正板主提交以下资料:真实姓名、年龄、执业机构和地址、执业证号、家庭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审查通过后方可加盟,论坛并予以公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条 加盟律师接受委托办理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拒不接受论坛安排法律援助和不在论坛免费解答法律咨询的律师,论坛将取消其加盟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加盟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自愿加入论坛比并经审查通过的律师;“客户”是指需要论坛加盟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法律咨询论坛管理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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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 [<B>yitiho</B>]:面对中国百强企业,面对弱势的劳动监察,我走上了漫漫维权路.....   我是浙江义…
    -----------------------------------------------
    回复:中 央 是 政 策 ,到 了 下 层 是 歪 策 。打 工 仔 难 呀 难 找 包 青 天 。。。。。。。
  • 2007-12-24 20:28:09
  • 匿名
  •  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该如何处理  
     官渡镇大龙村委会一村民强占村中集体100亩多耕地及岭头七年之久,期间该村民利用耕地挖鱼塘10多亩,而又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多次砍卖村中集体林木,并顾请推土机推掉发牙不久的树头30多亩,村干部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未果,该户村民理由是:上述耕地岭头是他祖宗的,现在应归他个人所有,而该村理由是:耕地岭头是村中集体所有,应由村中统一合理分配,并要求有关部门对该户村民七年来所做成的损失给预赔偿,并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当地政府调解未果,原因是:政府认为该村合法不合理,该村民合理不合法.七年了一直未有处理结果,以至群众普遍认为政府不作为或是背后有什么不可吿人的秘密.政府无法处理,请给政府指点迷津!  
     
      
     作者: 121.10.86.*  2007-10-10 01:12   回复此发言    
  • 2007-10-30 17:59:04
  • 匿名
  • 我遇到一个问题,我向老板辞职,是在公司规定的时间提前向他提出的,等我离开公司时,向上级主管提交了辞职要移交的单据,离开公司,可是到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要扣我部分工资说他不知道我离开的时间,我的上级主管没有及时和他上报,这个责任是否也要由我承担,要扣工资呢?有人可以帮我解答下吗?
  • 2007-05-11 10:36:51
  • siaxiu   (http://siaxiu.blog.china.alibaba.com)
  • 1、 笔名:夏日云烟

    2、 真名:孙佳秀

    3、 公司名称:河南贤明律师事务所

    4、 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劳动路文昌小区2号楼4楼

    5、 邮政编码:453000

    6、 公司电话:0373-3052936-1

    7、 手机号码:13083731543

    8、 贸易通:siaxiu
    9、 邮箱地:sjiaxiu@126.com


    10、你的博客地址链接:
    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siaxiu.html    

  • 2007-01-24 14:31:48
  • (http://siaxiu.blog.china.aliba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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