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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店主开店贩*牟利 被控定罪 (2008/07/17 07:45)

据介绍,从李庆华处流出的*,有的是世界名*的1:1仿制品。这些*制作精良,均是国外制造,售价均在1000元至4000元。

女友称其曾假冒警察本报讯按照*管理法的规定,中国是禁止生产销售*的,然而,一名*械爱好者为获取利益,竟在淘宝网上公开出售*、*等。昨天,这名*械爱好者被诉至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检察院指控其非法买卖*罪。


被告人李庆华,河北人,29岁,是一名*械爱好者。2006年6月以来,他在香港“*缘”发布销售信息、在“淘宝网”上开设“北京*模”店,网上贩*。他从广东等其他省份及国外的“上线”处购进*后,再将*销给“下家”。为此,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会同朝阳警方、石景山警方成立了专案组,于2006年8月9日将李庆华抓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查实,2006年5、6月间,李庆华先后向他人贩卖气*5支,及*、气瓶等物。经鉴定,其中3支气*机件完好,可以正常击发,近距离击发对人体有杀伤力。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储存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2支的,就已经构成犯罪。


法庭上,李庆华的女朋友还向法庭供出他曾假冒过警察。“他一直告诉我他是警察,我见过他的*和警服。”公诉人当庭宣读了李庆华女友的证言。对此,李庆华辩解道:“警服也是我收藏用的,我从来没穿过。我没说过我当过警察,我以前是当过武警的,可能是她听错了。”


据介绍,从李庆华处流出的*,有的是世界名*的1:1仿制品。这些*制作精良,均是国外制造,售价均在1000元至4000元。这些*多半被17岁至35岁之间的青年人买走,购*者有正当职业,学历较高,大部分没有犯罪目的,买*只是为了收藏,有些人是受了CS游戏影响,但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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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创建号:ALI-00397607
创建日期:
2006-04-12 04:44:23
修改日期:
2008-10-11 18: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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