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出口产品、出口企业不断遭受国外的“反倾销”.
这些针对"中国制造"的反倾销不仅仅来源于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阿根廷、土耳其、南非等,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中国的纺织品、服装、鞋类、陶瓷制品、家具等出口行业相继成为“重灾区”。
我们的一些行业协会希望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出口企业积极应诉,但又承认,在国外应诉,我国的企业面对的是国外政府行为,在地位上极不对等,胜诉的可能又不大。而且“反倾销”措施又是世贸组织认可的一种合法措施。
怎么办?除了积极应诉这种积极态度,有没有一种灵活应变的措施呢?
利用“第三国原产地证”为国外进口商提供规避国外政府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的清关文件,就是一种很好的灵活应急措施,在出口企业不会熟悉运用的情况下,有赖于货代向其推介,以扩大我国产品的出口份额。
希望有更多的国际货代行业的朋友们熟悉掌握这个货代的增值服务手段,为我们的出口商提供量身定制的"第三国转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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