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马来西亚一位客户宫先生看中我厂的木制小汤勺,想和他自己的杯子配合使用,我们厂对此报价并安排了寄样,客户确定说可以,一周后就叫我们安排生产。
生产送货都很顺利,直接送到他指定的到马来西亚货运站就可以,款是货到付款。到马来西亚大概半个多月,前几天客户说产品刚收到,不过小汤勺的柄厚了点,弯度不够。他的客户不能接受这种产品。
因为 小汤勺磨光是用手工的,所以说有时会厚一点,不像机器那么刚好。我们跟他解释了这种原因,他倒是相信了,不过说他的客户一定要一样的。他最后说叫我们重新再做一批,一定要薄点的,这批厚点的他可以放到他的店里慢慢卖,款可以先打给我们。
当时心里想这不就是等于返单吗?他能再订我的货多好啊!但是我当时站在他的立场上为他想,我跟他说:宫先生,你可以跟你客户解释一下手工的东西不会那么刚好的,使用用起来是一样的。如果你客户确实要一样的话,你到时跟我再联系,我再给你尽量挑选发货过去。 如果你的客户能接受的话,这批货就不用再向我订了。
一周过去了,想打电话过去问下情况,不过国际长途我们公司打不去的,只有等他联系我们。我的猜测就是客户接受了他的产品,所以这次也就没再向我们订,等下次再合作了。
到手的钱被我拒绝了,我是不是有点傻。
( 该文章转自论坛:我拒绝了客户的第二次“返单”Y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