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件让我很尴尬的事,事情是这样的:
中午下班后我到公司所在的工业园内一家超市买东西,不想给人家一张20块钱是假的.超市的收银马上打了保安处电话,后来保安处的人过来说让我跟着走一趟!(我很生气,但这时候我想起来,那20块钱是昨天去饭堂吃饭找的,当时根本没想到20块钱也会有假的,就看也没看拿走了.)心想,走就走!谁怕谁!于是跟着去了,把事情跟他们讲了一遍,没想到他们硬是要罚我20块钱,说是违反了工业园内规定,使用假钞者要被罚相应的款额!听到这里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我本是受害者,现在还要罚我的钱,而且我一个女孩子,还要承受恶意使用假钞的罪名,越想气越不打一处来!
我态度很坚决,拒交罚款,也要求他们把事情查清楚,但他们根本不理会!还说要把我送到公安局!我说好吧,你们送吧!这事情不查清楚,我也不甘心!后来,我打电话给公司,说我下午去不了公司上班了,跟他们说明了情况.没想到过了几分钟,我的老板来了,他气势凶凶地与保安理论,保安被他问得没话说了,后来,那些保安就在我老板的一顿严厉训斥下软了下来,说不罚我钱了,只叫我下次小心点!
回到公司,老板拿了20块钱给我,我坚决不要,但他坚决要给我,当时公司还有其它员工在,我见不好推辞就先收下了.可现在想起来这件事,总觉得好尴尬,为了20块钱,让老板这样,总觉得心里不安.一直在想,老板的钱,我该不该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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