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岛岛主『黄金定律』
当“偷窃”变成“有本事”之后
古今中外,都没有人说“偷窃”是件好事。所以,可以肯定,“偷窃”是件坏事。
在西方国家,如果有一个员工,在上班时间偷偷地溜出去干自己的私活,那是很让人瞧不起的事,因为那就等于是在偷窃老板的时间。在西方人的道德观念中,老板支付了这个员工工资,就等于买断了这个员工的工作时间。所以,员工偷偷地溜出去干自己的私活,就等于是在偷窃老板口袋里的金钱。
但在中国,则不尽然。在中国,自古以来,丫头可以偷偷地绣自己的衣服,员工可以偷偷地挪用公司的设备来干自己的私活。在中国,这种行为,不叫偷窃,叫“有本事”。中国人经常说:“他可真有本事,居然能接来这么多私活。”
在西方国家,如果员工未经上司批准,就带了几张纸回家的话,一经发现,也将按“偷窃”论处。这种小偷式的行为,一旦被人发现,那是很没面子的。不但会被开除出去,还会因此而被邻居们耻笑。严重时,甚至都会落到没人理睬你的地步。
但在中国,这是很正常的。在中国,很少有员工不拿公司里的纸和笔回家的。我在读小学时,做实验小学老师的大舅就经常带些教课本、优质的纸张回来给我。大舅把这些东西带出来时,似乎很正常,似乎都根本不用考虑人家的眼光会怎么看。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社会。在中国,如果你做了某电器公司的仓库保管员,却不能为家里人弄一台免费电器来的话,那你真是太没用了,简直就是白养你了。所以,中国的员工,几乎都已经习惯了这种行为。而我们做老板的,也习惯了把这种成本提前计算在内了,免得到时候意外地亏大本。
同样道理,在西方,如果有官员利用权势拼命地往家里带“红包”的话,那是要被人耻笑的。因为那是一种偷窃行为,偷窃的是大众赋予他的权力。但在中国,这是一种“有本事”的行为。如果你做了官,还不能给家里引来几个送礼物的人来的话,那么,你真是太没本事了。
讲到这里,回顾我前面写的那篇《你凭什么问我要高福利》,大家对文章中的甲和乙,还有更多的意见吗?
我敢说,在那个帖子后回复赞成留用甲和乙的人,都肯定不是老板,而是员工。因为,真正的老板,是绝对不会喜欢这类人的;因为一个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最看重。假如,员工可以因为手头不空余而揽私活来公司做的话,那么,日后,当他需要金钱时,他会不会出卖公司利益呢?所以,老板的思路,与员工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偷窃的是老板的时间与利益,所以,员工是意识不到严重性的,而老板是意识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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