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问题的起因是因为公司内部人员的矛盾引发,暴露了公司对外派人员在管理上有漏洞,使得他们在地域管辖、市场维护,经销商利益的保护等问题上各自为政,这些外派人员没有以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为标准,而是利用私下占领其他办事处负责领地等违规办法,取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结果是激化了矛盾,扰乱了市场,也使得经销商无法保证自己的利益,最终导致和总公司的矛盾(当然现在还没有到那一步,挽救还来得及;如果代理商和总公司的矛盾爆发了。整个国内市场都毁了。总公司还要因管理不善,赔偿经销商的损失)。
总公司应该做的工作:
一、马上给各经销商发一传真,说明总公司要整顿各地办事处、分公司,重新调整工作人员,让他们安排好办事处的工作后马上返回总公司。为了保护经销商的利益,在这个特定时间段,经销商直接和总公司联系工作,办理业务。待整顿完毕,经销商再由当地负责的经过调整的办事处管理,先稳定好和经销商的关系,避免因办事处人员调整使得经销商无人管理,出现更大问题。
二把外派的经理们调回总公司汇报工作,进行处理,解决问题。一般工作人员在外地待命。总公司根据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和外派时的授权书,一一核实每个外派经理的工作,看到底是谁首先不遵守制度,因为挣个人利益扰乱了市场,这个经该不难。然后根据排查结果。对于有重大过失者,严肃处理,可以辞退、开除;对于那些因其他外派经理的过失给自己管辖区域造成混乱、但不向总公司举报、自己采取了不合适的对抗行动的经理,根据情节采取批评教育,根据其检讨,重新任命或留职查看,总不能把这些外派经理全部开除,毕竟有些人的过失是出于一时气恼而昏了头做错了事,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可是说用恩威并施的手段处理这些外派经理,该处理的决不手软;可以原谅的,在其做完深刻检查、保证不再重犯类似错误的基础上,继续留用。
三、总公司完善对外派人员和经销商等的管理制度。应该说总公司的制度有漏洞,使得对外派经理管理失控。所以,要重新制定切实可行外办办事处工作制度,加强对外派经理的管理。各外派经理的管辖权和工作范围要更明确,考核要更科学。每个办事处都要有一名直接对总公司负责的经理,一般由财务经理担任。对于办事处的正常工作支持,对于违规现象可以制止,如办事处经理不接受,可汇报给总公司,让总公司裁决。
四把内部矛盾解决了,就要协调代理商和办事处的关系了。在处理外派经理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中断和这些经销商的沟通和联系,可能关系更顺畅了。这时把他们交给经过调整的办事处是水到渠成。至于办事处经理如何和经销商们接头、协调就不谈了。曾发有一帖专门谈过。内外的矛盾都解决了,市场又可以平稳开拓。
有个前提,这个处理过程必须快,办事处一直没有人管理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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