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同一个公司去签合同,他们是公司是做胶袋和纸箱的。本来是报着信心去跟他签的,我是做他们公司的业务员。当他把合同拿给我一下,差点把我吓晕S过去了。
规定除了正常的规格之外还有两条特殊的就是:业务员一个月内做够5万货款,底薪是1000元,不包话费和车旅费。提成2个点。做够10万底薪1500,如果一个月低于5万底薪又回到原来的800。
另一条是,货款超过规定收款日期15天扣1个点,30天扣两个点。这个的合同对要求业务员合理吗?能签吗?
( 该文章转自论坛:这样的合同能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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