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不知诸位博友如何认为?作何感想?我则不敢苟同。我认为,商人不应该“伤人”,而应该成为“尚人”,成为品德高尚、行动光明磊落、诚信值得信赖的人。
有人可能会认为我这样认为太天真,太幼稚,以此想法在商海绝无立足之地。果真如此吗?
我们的先辈早就倡导诚信经商,“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中华民族经商之道里也包含有信商、儒商的思想。那么,如何看待当前商业欺诈如此嚣张、以至于破坏了公平竞争、诚实经营的环境呢?是否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呢?我认为,这种现象与市场取向的改革有一定关系,但不能说是其必然产物。这是一个过程,一个过渡。随着我国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完善,不诚信的个人或公司,将难以有立足之地。不诚信商业行为有可能获取眼前的短暂的利益,但这种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却是苦恼,同时,这种行为还将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和商家的信誉,从而永远丧失做大做强的最重要的法宝--诚信。
因此,我要说,商人不应该是“商人”,而应该是“尚人”。各位博友,让我们一起来做“尚人”吧!共同为诚信商业环境的打造作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