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总经办根据人才需求计划公开招聘,招聘程序:
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人才需求计划或增补员工申请,并报总经办主任和总经理批准。
3、应聘人员填写“应聘求职表”,对不合格者加以淘汰。
4、总经办组织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对初选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面试小组成员需在“面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5、通过面试的人员到公司统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对于录取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十天后发放工作服和岗位证。
7、正式上岗。
8、对体检合格员工办理入司手续(填写员工履历表、查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并复印相关证书留存,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9、总经办同时建立个人档案,对需住宿的员工,开具“住宿通知单”,由行政部安排住宿。
( 该文章转自论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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