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会有人信誓旦旦的说,卷四存在不公平加分现象。有以自己的经历举例的,比如说我某年答的不好分却高,而另一年绝对答的好却很低得分;比如说我一个哥们或者同学,绝对高手却因为卷四太低而一分之差没过,太黑太黑,甚至有人以自己宿舍其他人学的都没自己好,前三都比自己低,但卷四都比自己高,而最终自己没过人家过了,状告司法部;就连有的名师也别有用心的起哄,说什么按理说前三高卷四应该高,前三低,卷四就应该低,怎么着怎么着的。
我要说,这里面有两个误区:一是前三和卷四没有必然联系。卷四是主观题,考的是你文字功力和答题技巧,与理论功底没必然联系,与前三卷没必然联系。做选择题好说,但怎么形成文字,怎么形成拿高分的文字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前三高,卷四高正常,卷四低也正常;前三低,卷四低正常,卷四高,当然也正常了。二是卷四只存在正常加权,不存在不公平加分。司法考试是一个资格考试,但不同于职称考试,职称考试你够60就过,不卡你 ;但司法考试同时还是一个选拔性考试,有通过比例限制。在正常分数出来以后,会根据分数情况统一对卷四加权,这个加权是对所有人的,加分是为了达到通过率,减分也是为了通过率,比如说某年要50000人通过,那么第50000名考生的成绩就被加权为360分,而他实际分数可能是380,也可能是330.但这个加权是对所有人的,加30分是对所有人,减20也是针对所有人。从一个层面来说,司法考试不管题多题少,题难题易,都一样,要过关只需相对比别人记的更多更好就可以了。那些津津乐道不公平加分的人,有过嘴瘾的可能,也有怨天尤人的可能,还有可能唯恐天下不乱的意思,只是不肯多反思自己一些。
( 该文章转自论坛:卷四存在不公平加分现象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