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范化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但很多不适当的规范化导致企业的衰败。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制度建立会经历四个阶段:从无到有、从有到繁、从繁到简、从简到无。大多数企业出问题在“从有到繁”阶段,把制度当成了目的,只怕制度无法覆盖所有的方面,结果制度成了工作的负担。另外,很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上,很容易犯的错误是“两张皮”。实际干活的人因为没有权力无法制定制度,制定制度的人不在一线干活。
所以真正要使规范化产生效果,要注意关注真正需要关注的东西,不要太细,太细会让人失去目标、变得无所适从。另外,要解决好制定政策一定要和实践结合,不能为制定政策而制定政策。从这点来讲,六十年代的鞍钢宪法很有价值。(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