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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办执照是管理还是收费?
在电子商务方兴未艾的中国, ,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呼声己一浪高过一浪,而商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聂林海在上周却又表示,商务部计划在6月份出台中国首例网上交易的相关法规——《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北京却赶在3月初就出台了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为网上开店设置门槛,3月6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电子商务监管征求意见稿,对网上开店办照的具体适用范围予以细化。
针对网上开店,现在是否到了国家该收税的时候,我在过去的文章中曾谈过不同意见,既便是己到了向网店收税的时候了,是否有必要以执照来达到管理税收的目的,这又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网上交易大多是通过支付宝等中间支付手段进行的,每笔交易在网上有详细记录,调查那些网店应该征税、征多少税,其实并不难,有必要借助办执照的方式来达到征税目的吗?
诚然,网上交易确实存在着欺诈等诚信问题,但这些问题确不是网商专有的东西,而是整个商界都将面临着的拷问。再说,办个执照就能将这些问题解决了吗?那还拿“经侦”、“经检”部门来干什么?
如果说办执照是为了对网店加强管理,恐怕更玄。网上开店既不需要检查卫生,也不影响市容,硬不会占道经营,那办执照的单位到底能提供哪些服务呢?如果不能给网店提供相应的服务,又要收取执照办理费,这无疑是在为某些部门多提供一条生财之道罢了。
不难想像,网店办执照之后,网络还是那个网络,网店还是那个网店,只是凭空多了一个收“执照费”的老爷。更何况,办一个执照,费时费力,这样的做法与网络快捷方便的特点却格格不入。由于开网店时采取的是实名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就己是一种“网上执照”,还有必要多此一举吗?
对网店是否收税本文暂且不论,但为网店设置没有必要的门槛,抱着“执照经济”的思路管理网店,这不仅在一定程度是限制电子商务的繁荣,更是对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给于了不应该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