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息发布的新规则,我有以下看法:
1、付费会员应该有绝对的优先权,因为付费有偿是绝对的原则;
2、非付费会员但身份为买家的信息发布也应该有优先权,因为更多的付费会员是希望通过阿里巴巴来淘金的,少去这些买家的信息后卖家的意义何在?
3、新的信息发布满24小时后可以重发的功能应该保留,符合多劳多得的原则,当然也应该是在给付费会员优先权的原则下实现。试想想,没特别需要必要的话,那个人愿意浪费时间去做没必要的事情,所以及时重发信息的会员也是用心良苦的,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
4、信息发布的专业化及真实化问题,我觉得不是每个人的操作都是那么的够专业化的,只要发步出来的信息有足够的符合条件,应该给与支持,同时阿里巴巴也应该及时向所谓非专业化的用户发出指导帮助。
5、对于乱发布及受投诉的信息发布,阿里巴巴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查,在调查期间为使查看者降低损失,应该有必要暂时删除该信息,且最好在一个工作天内作出确认绝对删除或者马上给与补发布的权利。对于较恶劣的信息发布者阿里巴巴应该给与相应处罚(如处特定时间内不给于发布新的信息的限制等手法)。为什么呢,主要是维护真正及认真需要发布信息的会员一种维权保护。
6、阿里巴巴应该在信息处理系统的功能上改进一下:
a、信息发布的刷新时间间隔有点过长,最好能在30分钟内完成有效的刷新;
b、周六、日及晚上发布的信息要隔天或下周才能生效,这好像不够合理,很多会员需要的是最新的信息,而世界各地的时差是肯定的,这样就造成有些信息发布无法即时发挥效应。如果是怕信息的内容非法的,不如在服务器审核系统重新加强自动审核功能及运用本意见中第5点的手法去管制。现在是信息时代及法治社会。我想结合这两点完全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阿里巴巴的功能。
c、现在很流行7×24的服务,从6.b中看来,好像阿里巴巴做的还不是很到位,可以的话应该改进一下。
d、定时发布是个不错的功能,但最好精确到每则信息,每个发布者都有常年的需求及短期性的需求,这功能刚好用得上。不过定时发布时有必要付加上一些特定的条件限制,否则每个使用者都采用短期自动重发而又不及时删除无效信息的话,很容易造成发布系统及信息有效性的混乱。
总结起来说,付费有偿,有效的付出(资金及劳动)应有有效的回报及先到先得等条件是最公平的。阿里巴巴原来的发布方式还是比较有效地及合理的,但还需要加强系统的功能及服务水平,更多时候应该为些真正需要的帮助给与及时的帮助。
感谢阿里及阿里忠诚者的支持,我们的共同努力定会有更大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