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信息产业部不久前公布的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金额已超过6800亿元人民币;与之对应,网络购物以其成本低廉、品种繁多、便于检索等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青年网民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网络卖家在互联网交易中占据较大的主动性,并屡屡出现卖家恶意欺诈的现实问题。
《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起草人之一的李江予博士告诉记者,推出这一规范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在线业务。他说,目前该规范涉及企业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企业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企业的在线商务行为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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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提醒:六招防范网上交易陷阱
首先,要货比三家,切勿贪小失大。对网上超常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一定要谨慎,因为有些不诚信的卖家就是靠低价蒙骗消费者。买家可以查看同类商品的信息,在比较了不同卖家的商品描述、诚信等级与服务情况后,再下判断也不迟。
其次,尽量选用第三方的支付工具,它可以降低交易中的支付风险。如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服务可以保管买家所付的款项,直到消费者收到、检验并核准过物品后,才会把货款发放给卖家。
第三,消费者在网上达成了交易后,在付款前首先确认卖家的联系方式,务必要获得交易对象的固定联系电话(家庭或公司电话),再选择不同的时间段打几次电话以确定对方身份。对于开始同意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但是最终又拒绝使用的卖家要尤为警惕。
第四,在交易过程中,请保存好所有的交易记录(成交信,汇款凭证,对方的信件),这对于维护您的利益尤为重要。
第五,您尽量不要直接给卖家汇款,如特殊情况需直接给卖家汇款,要对卖家的真实姓名及收款人姓名仔细核对,如果卖家提供给您的收款人姓名与他的注册真实名字不一致,一定要请卖家提供一致的收款账户,不要汇给他的同学、朋友之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异地交易不要选择即时到账的方式付款,最好选择邮局汇款,因为这样有对方具体的地址存在,即使有问题也会比较容易解决。
第六,收到货物签收的时候要在快递公司送货员工面前当面打开确认,如果是邮局取货也要在邮局马上打开,确认责任。一旦发现宝贝有问题请不要签收,及时联系卖家退货。请尽量不要让别人代签收,因为这样一来一旦发现货与描述不符,将很难确认责任。
■淘宝网
我们在尽力规范信用评价机制
“你说的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O(O 售假的问题,一个是交易安全和信用评价机制的问题。关于售假问题,有的时候淘宝也很无奈。因为淘宝网只是提供一个买家和卖家之间沟通的平台,淘宝网自身没有技术也没有能力来一一检测货品的真假。是不是假货,要去消协等第三方机构去鉴定,我们说了也不算。但如果真的是卖家故意售假,买家投诉比较多的话,我们会把这个卖家列入怀疑对象,如属实,我们会采取警告、冻结甚至是封店等措施。从一定意义上讲,卖家也是从别人那里批发来的货,也可能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买到假货,这和实际生活中的商店是一样的,他们也是受害者。”淘宝网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关于信用评价机制,淘宝网上的评价和积分体系以及支付宝交易的信用记录都是很好的参考依据,我们也在尽力规范信用评价机制。消费者在交易前要先查询卖家信用度,尽量选信用度高的卖家交易,但也不能盲目相信星级,建议在出价前要查看该用户注册的时间、交易的具体商品以及其他用户给它的具体评价。我们就曾发现过恶意炒作自己信用等级的问题,一个人注册几个店,自己买自己卖,或者同事之间买来买去,相互进行出价和给予评价赚取高信誉度等,现在为了规范,同一个IP地址发出的好评,是不算数的。但说实在的发现一个信用欺诈很难,除非有买家的举报。何况法律都有漏洞,我们能做的也是尽力规范,而不可能杜绝信用欺诈。”淘宝网这位负责人说。
■互联网专家吕伟钢
信用评价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
“我认为,包括淘宝等在内的一些交易平台提供商已经尽到了信用评价的责任,但正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新情况的出现,肯定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著名互联网分析师吕伟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吕伟钢给记者举了个例子:目前CTOC网站一般是在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给予对方评价,但目前主要是根据交易笔数给予相应评价的权限,而不是根据交易金额。这就意味着,你一次交易做几元钱的也有一个评价的机会,几千元交易额的一次交易也只有一个评价对方的机会。这就造成了,原来一些卖电话卡的,信誉度增长特别快,但他很长时间的交易总金额还可能不如一个在网上卖手机的人一次交易的金额多。但一个商户的信誉度是跟着号码走的,一旦这个卖电话卡的人转卖手机等贵重商品,其实就造成了信誉度的不对等,如果这个卖家恶意欺诈,那对于买家来讲风险增大了许多。
“而且,在网上购物的信用评价体系刚刚建立还不完善的时候,许多人利用了漏洞进行了信用炒作。早期的信用炒作,主要表现在双方在无实际成交的情况下作出好评的行为,后来又发展为发布纯信息,即无独立载体信息如减肥秘方等赚取好评,再后来有的以发布低价优惠券、软件下载等非实物商品来赚取好的信用评价。后来网站发现这些问题逐步规范之后,赚取好的信用评价又出现了更隐蔽的新方式:有的一个人注册多个会员名,相互进行出价和给予好的评价,或同一公司的多个职员间的相互评价,或者买卖家间没有实际成交但给予好的评价。当然,如果获取好评的目的只是为了增加信誉度来增大交易量,还无可厚非,但如果是以欺诈为前提,则危害性更大。”吕伟钢说。
■政府:电子商务诚信标志亮相
而可喜的是,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在机构设置和规范制定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3月1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在京正式对外颁布了由该中心制定的《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宋玲介绍说,目前该中心已开始在全国主要城市启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评价的试点工作,并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规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的诚信评价将不再是一片空白。”该评价中心运营总经理刘芳告诉记者,伴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蓬勃发展,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和支付困难却越来越成为困扰电子商务良性发展的障碍。
由国家信息产业部不久前公布的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金额已超过6800亿元人民币;与之对应,网络购物以其成本低廉、品种繁多、便于检索等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青年网民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网络卖家在互联网交易中占据较大的主动性,并屡屡出现卖家恶意欺诈的现实问题。
《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起草人之一的李江予博士告诉记者,推出这一规范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在线业务。他说,目前该规范涉及企业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企业对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企业的在线商务行为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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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提醒:六招防范网上交易陷阱
首先,要货比三家,切勿贪小失大。对网上超常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一定要谨慎,因为有些不诚信的卖家就是靠低价蒙骗消费者。买家可以查看同类商品的信息,在比较了不同卖家的商品描述、诚信等级与服务情况后,再下判断也不迟。
其次,尽量选用第三方的支付工具,它可以降低交易中的支付风险。如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服务可以保管买家所付的款项,直到消费者收到、检验并核准过物品后,才会把货款发放给卖家。
第三,消费者在网上达成了交易后,在付款前首先确认卖家的联系方式,务必要获得交易对象的固定联系电话(家庭或公司电话),再选择不同的时间段打几次电话以确定对方身份。对于开始同意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但是最终又拒绝使用的卖家要尤为警惕。
第四,在交易过程中,请保存好所有的交易记录(成交信,汇款凭证,对方的信件),这对于维护您的利益尤为重要。
第五,您尽量不要直接给卖家汇款,如特殊情况需直接给卖家汇款,要对卖家的真实姓名及收款人姓名仔细核对,如果卖家提供给您的收款人姓名与他的注册真实名字不一致,一定要请卖家提供一致的收款账户,不要汇给他的同学、朋友之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异地交易不要选择即时到账的方式付款,最好选择邮局汇款,因为这样有对方具体的地址存在,即使有问题也会比较容易解决。
第六,收到货物签收的时候要在快递公司送货员工面前当面打开确认,如果是邮局取货也要在邮局马上打开,确认责任。一旦发现宝贝有问题请不要签收,及时联系卖家退货。请尽量不要让别人代签收,因为这样一来一旦发现货与描述不符,将很难确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