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普通,我们一年出生,一起长大,算青梅竹马,我十五岁的时候,我发现我喜欢他,但是,很多原因,我们是不能谈恋爱的,初中快毕业那一年,他们家要搬到城里去住,他走的时候,给班里很多人发照片,写留言。他问我想要什么,我记得当时,我对他说想要他的名字,他以为我开玩笑,对我说你随便,反正我的户口本上叫王华。
从那天开始,除了需要用到户口本外,我一律都以王林为名,
到如今10年过去了,很多都以淡去了,但是,我发现,我依旧爱着10年前的那个他。
( 该文章转自论坛:我的笔名 很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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