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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营销教材】博客的三大定律之二:商业价值不等于赢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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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律二:商业价值不等于赢利模式
人气换不来财气。
女明星徐静蕾的“老徐博客”点击率过了1亿,博客书却没卖出多少本,娱乐博客从喧嚣归于平淡;“带头大哥”的博客火了,但现在只能是人去楼空,财经博客横遭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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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的赢利声音这会儿听来显得特别刺耳,始终,博客的现状有目共睹:轰轰烈烈的全网民博客后,人气与财气完全不成比例,博客赢利模式仍然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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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从博客红火的头一天起,人们在谈论博客明天的时候,赢利模式肯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部分。付费显然行不通,这已经被无数事实所证明,幸好没有博客经营者再来增添一个失败案例。国外的成功模式也鲜有模仿价值,中国市场太特殊了,在这里动辄可以得到数倍乃至数十倍于国外的回报,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照搬国外模式没意义。
2006年3月,网络上出现了第一个针对个人博客投放的广告,当时,人们都抱着博客赢利跨出一大步的心态看待它,至少投资者和BSP是如此。当博客广告投放联盟诞生的时候,也赢得了热情欢呼。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激情渐渐冷却,博客收入仍只局限于不成气候的广告,以及零星的增值服务,比如手机博客。
无论是广告赢利,还是增值服务赢利,或者干脆是游戏化赢利,林林总总有迹可循的博客赢利法则无不可以在IT世界的其他领域中找到模板,也就是说,博客并没有找到一套属于博客的赢利操作法,它在探索的不过是依样画葫芦的可能性。在它苦于探索的时候,其他对此种种赢利模式驾轻就熟的门户网站或者IT企业早已又在纳斯达克斩获数个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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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评论认为,博客如此之火但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赢利模式,说明它可能永远找不到或者根本没有适合的赢利模式。某种程度上说来,这是博客的属性决定的,换句话说,博客一旦找到属于它自己的赢利模式,那么博客就不是博客了。
不管这样的看法是否言过其实,但有一点应该越想越明白,有商业价值不代表有赢利模式,不代表可以直接赢利。既然你不指望新闻和邮箱承担大部分的赢利任务,那么,为什么还要强求博客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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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章转自论坛:【博客营销教材】博客的三大定律之二:商业价值不等于赢利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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