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的情人还是她吗?
你的情人还是她吗?
今年情人节 你的情人又换了吗?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这话以现代的爱情观来看还合适吗?
刚才看了一篇文章《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文章提到:相爱的两个人不一定要在一起,只要彼此都过的幸福,就是两个人的幸福!爱他,就是要他幸福,快乐,难道不是吗?如果分手她可以过得幸福,为什么不呢?我很爱她,但是我们都有各自的生活,我不后悔和她分开,因为我们彼此知道,只要对方过的好,就是自己最大的安慰。为了彼此,一定要好好的过,好好的过好每一天!
本来很赞同上面这段话的,但是现代的爱情与婚姻观很令人怀疑。随着“七年之痒”和“我可以爱你一辈子,但我不可能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这两句成了婚姻生活磨擦中的借口时,爱情之山盟海誓已变成有效期的承诺。
人生几十年很苦短,对爱情来说,大多数人真正的人生光景能够利用或者说可以珍惜的也才三十年左右,不是吗?二十多岁谈恋爱,就算是现在不少高龄未婚者,毕竟五十岁后还在谈恋爱的人很少。所以说珍惜的时间也在20-40岁之间吧,而这20年的光阴怎样去珍惜呢?
且不说七年之痒,就算在三十岁前结婚,到五十岁为20年婚龄(人家说20年后的婚姻情感已是亲情了,或许是爱情的升华吧),谁敢保证这20年时间能让爱情保鲜?再说吧,真正30岁才结婚的人,婚前的她会是你的初恋吗?新娘又是你的第几号女朋友?
如果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的话,那么还会有“前女友”、“前男友”之说吗?
我们在阿里巴巴论坛商务区这里较少有言情的文章,特别是对情人话题讨论很少,但在其他网站或电视上面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与爱情或婚姻家庭相关和话题。相信有部份还未结婚的大龄青年,或多或少都因为对婚姻的不幸“见得多了”望而却步,你有为婚姻犹豫吗?
记得去年有报导说深圳一女子,一年内在同一民政部门三次登记结婚,她的婚姻观又是怎样的,交易吗?
男女关系从“红颜知已”到更堂皇的“蓝颜知已”,不知道如果很清白,或者说仅居于爱慕地步的人是不是属于“白颜知已”?有人换男女朋友如换衣般(分春夏秋冬季)。已婚的人中有多少人还有情人,可能这没有一个靠谱的数据,婚姻中人就算真的有情人也没有很明显地公开,谁也不知道他/她今年是不是又换情人。
正因为没有登记结婚的人换情人是合法的,他们争取机会,以感情不和或个性不同等等原因来分开对方,明天换一个……
今年的情人节,你的情人还是他/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