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 子 协 议
甲 方: 爸 爸
乙 方: 儿 子
监 督: 妈 妈
根据儿子学习成绩下降和爸爸教育无方的原因,经儿子和爸爸双方商定、承诺,订立父子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具体协定如下:
一、儿子的作息时间。
1、早上7:00起床,洗刷完毕时间在15分钟。早读不计时间(以爸爸做好早餐为准,如特殊原因由妈妈做,尽量不在外面吃早餐)。吃完早餐上学。
2、中午放学回家吃饭(如果饭还没做好可以先看看电视)吃完饭根据时间午休。然后去上课。
3、下午放学10-30分钟到家,如有特殊原因回家要说明原因,但必须讲实话,如果发现2次说谎,取消看电视、玩电脑一星期,包括星期日。并由妈妈执行体罚。
4、回家做家庭作业,作业完成时间由儿子订。在儿子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如规定时间未完成将直到做完作业才能吃晚饭,如果作业量大,儿子自己规定的时间超出到吃晚饭时间,可先吃完饭接着做,做完再睡觉。晚上的娱乐活动取消。
5、睡觉时间21:00-21:30分,作业未在自己规定时间完成顺延。
二、周六、星期日的作息。
1、周六早上起床时间延长到8:00起床,最晚8:00而不是一定要8:00,起床洗刷还是15分钟做完,然后吃早餐。做未完成的家庭作业,如果无特殊原因,儿子可以去爷爷奶奶那里度周末,玩电脑都不受限制,但一小时后要离开电脑一小时才可以再上.周日晚上21:00-21:30睡觉。但前提是做完作业。
2、如安排有补习,或者业余学习,时间按正常上课时间作息。
3、奖励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奖惩里有说明)。
三、周五、期末考试前、假期作息。
1、周五下午放学,(同上放学时间)回家同样先做作业,到晚饭时间暂停,吃完饭看电视玩耍,上街(要在爸爸或妈妈带领下)不受限制,但在21:00-21:30必须到床上睡觉(周五晚上可延长到22:30分睡觉)。
2、期末前四周,作息时间不作更改。但要取消周六和周日去爷爷奶奶那里。时间改为复习时间。
3、假期按作业量而定,每天的作业量和作息时间由爸爸或妈妈安排。儿子无条件服从,并且按时完成当天的作业。
四、作业奖惩。
1、家庭作业儿子按自己规定时间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要完成为止。如果在规定时间完成(在晚饭前)可以玩电脑到吃晚饭。吃完饭可以看电视到睡觉时间。
2、作业做完由爸爸检查,第一次发现一个字写错。儿子要将这个字或一个音标写50遍,第二次发现同一个字写错罚写100遍。第三次发现同一个字写错罚写150遍,以此类推。(并将写错的字用笔记本记录下来)如果是没有教过的字,查字典、问老师同学、爸爸、妈妈。要在查完字典后才可以问人。不会写的字可以用拼音,同样也是在查过字典问过人后才可以。数学一道题或一个算式错,罚写10遍,第二次20遍,以次类推。相反,每天作业全对,没有写错,一次一元奖励,连续六次作业全对额外奖励5元。奖励的钱由自己放存钱罐保存或零用,但要说明去处。
3、每天的作业目录抄在一个本子上,检查时连同作业一起交给爸爸检查。检查完成由爸爸签字确认。
4、每天写日记,不管老师有没布置都要写,日记被老师评A+一次奖励一包自己喜欢吃的5元以下的零食.
5、写的字经检查工整,洁净。由爸爸和妈妈商议,可由儿子去书店选一本涂鸦书(2元以下的)如果检查发现不工整,有很多涂抹的话,儿子要将这些字按写错的字一样惩罚(50遍)
6、以上罚写都包括在家庭作业时间里!
7、发现一次作业未完成,儿子要将单次作业做5遍,时间安排在星期日,也就是说取消周日休息!
8、老师打电话给家长反映作业没做完,一次罚款2元,从奖励里扣或者从儿子存钱罐出。并且将未完成作业做10遍(周日完成)。
五、平时测验、期末考试。
1、平时测验以90分为底线,95分为标准。95分奖一餐儿子自己挑的喜欢吃的菜,可以喝一小瓶“营养快线”,或豆奶、果汁。98分以上奖给儿子50元以下玩具(儿子自己选)。低于95分将测试卷做10遍,低于90分做20遍。罚款5元。
2、期末考试以95分为底线,95分以上奖励去肯德基式的店里海吃一顿鸡腿,当然还可以打包回来吃。98分以上去游乐场玩一整天,还是爸爸、妈妈一起陪,并且还可以和好朋友一同去买自己想要的分数同等钱的玩具。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承诺的奖励全部实现。
3、95分以下将试卷抄上20遍,罚洗碗一个月。
六、平时爸爸和儿子
1、爸爸保证以上奖励能够实现,每个星期能陪儿子下一个小时象棋,一个小时电脑、一晚上逛街买东西(买东西是要有奖励的),一学期送10次儿子上学,都有儿子安排时间。
2、爸爸和妈妈不吵架,不骂人,要吵也不当着儿子。
3、每天的作业由爸爸检查,如特殊原因由妈妈代为检查。
4、妈妈不打儿子,但儿子要保证不撒谎、没违反父子协定或犯常规错误。否则,妈妈有权体罚。
5、由妈妈、爷爷、奶奶共同监督。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有效期一年,签定日生效。期满修改后续签。本协议一式两份,爸爸一份,儿子一份。如有变动有爸爸和儿子商量后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监督签字:
2008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