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同志说过
劳动创造价值
中小学课本里的公式:
做功=功率×时间
公司制定作息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控制员工的劳动时间保障劳动绩效
其他目的与此相比属于本末之别先放在一边
通过如此直接的、无疑义的推理可以看出
绩效是最根本的目标
劳动时间是手段之一,要与劳动效率相互作用才能产生效果
在工作效率确定的情况下,工作时间越长,劳动成果越多
很多企业主提倡甚至强迫员工加班要的就是这个目的
问题在于
人的工作效率很难是均衡不变的
而工作时间与工作效率存在一定的反向关系
如果谁对这种说法不服气请自觉连续工作7天7夜
看到时候自己的工作效率还有没有刚开始的时候高
而且不合理的工作时间会影响工作情绪、降低劳动积极性
往往导致最后的结果与期望背道而驰
正式基于这样的多样性
应不应该实行作息制度、如何实行作息制度
应该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研究
不结合公司和员工的特点
照搬所谓标准化的管理制度硬性推行
就不能不让人扣上机械、教条主义的大帽子
这种管理方式别说谈不上艺术,技术含量俺觉着也低得很
更何况俺公司曾是以人性化为特色的
人性化的基本要求应该首先把员工当人,而不是当成机器
而现在出台的这个作息制度的用意
分析透了不就是死套那个简单的公式吗?
如果是为了让员工守规矩而定规矩
为了全体员工随时坐在位子上等待偶然性随机召唤
那么定这个制度的出台用意就更不怎么样
以现代的通讯和交通条件,还有这样做的必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俺们这样的公司里员工有很多属于这种情况
比如俺,从事的主要是脑力劳动
脑子转不转和在位子上坐多久几乎没有直接关系
况且现在的制度对俺的工作情绪已造成十分严重的负面效果
俺能对此制度衷心拥护、坚决执行吗?
忍气吞声不是俺的风格
俺要依法把自己的不同意见表达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