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2日零时许,陈胜权在宣武区庄胜崇光百货商场一层大厅内,带领4名工人施工。当时,他擅自决定使用货物升降机进行高空载人作业,且对升降机的安全隐患未进行合理排除,导致升降机发生故障,使正在进行高空施工的工人胡某从升降机上坠落死亡。当日,陈胜权被羁押,8月12日被批准逮捕。
法院认为,陈胜权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在不了解、不掌握所使用设备安全技术特性的情况下,使用载物升降平台进行载人作业,因而发生死亡1人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陈胜权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依法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订阅到
鲜果
抓虾
谷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