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在三年前在阿里提出过,因为经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坚持“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用人原则,这种用人原则也为前些年企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什么事情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随着这几年公司出现的几次变故,我却对这种用人原则产生了怀疑。用人不疑,是表明对下属的充分信任,授权与他,不必因为受到诸多限制而放手大胆的工作,无疑可以提高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但每个人的素质和水平是不一样的,可能多数下属都会感激公司对他的信任而用积极的工作态度来回报公司,但也有个别人,把这种信任当成了欺骗公司的机会,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而让这种人钻了空子,利用职权出卖公司利益,并最终背叛了公司。
疑人不用,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可能每个下属都百分之百的忠诚于公司,每个人都总会有一点私心的,如果因为下属的某些错误而全盘否定了他,可能就会给公司造成人才上的浪费。而且现在同行业竞争这么激烈,这种用人原则就容易被竞争对手所利用,如果竞争对手背后挑拨离间,让你对一个忠心耿耿的下属产生了怀疑而弃之不用的话,就会中了人家的反奸计,把你的得力下属推到了竞争对手的那边去,损失就更惨重了。
所以,社会在发展,一些传统的用人原则也应该做出适当的调整。用人要疑,既要大胆放权,又要合理监督,避免其在工作队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疑人要用,权衡利弊,只要利大于弊,就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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