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在广州某商业银行的提款机上用自己的银行卡取钱,此时的银行卡出现了故障,他每取一次钱系统只扣一元。就这样,一笔巨额财富出现在了许霆面前,他一共取了十七万余元,而他的卡上实际只有一千多块。在银行方面发现问题时,一纸诉状将许霆告上法庭。与此同时,珠三角的各大新闻媒体、报纸、杂志对许霆案的报道也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仅仅几天时间,全国人都在关注事情的进展。
经过法院的审理,一审判决以“盗窃国家金融机构罪”判许霆无期徒刑。全国人都震惊了,各大新闻媒体上也有人们为许霆喊冤!是的,许霆的钱是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银行的系统出了问题也是事实。许霆用自己的卡按照常规操作光明正大取款。这又不属于盗窃。更何况,ATM提款机也不能定型为国家金融机构。一时间,国内各大律师也向许霆伸出了援手,许霆的父亲也提出了上诉。很多人拿许霆和贪官做比较,一个贪官贪污几百万也没有承担无期徒刑的罪名,而不确切的一个“盗窃国家金融机构十七万余元”的罪名就让许霆承担无期徒刑的罪名,这也实在难以服众。
经过法院的二审判决,许霆以“盗窃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并且退回所取的十七万余元给银行,另处两万元罚金。
在很多人看来,由无期徒刑判为五年,许霆该知足了。然而,也有人认为:盗窃的盗窃罪名难以服众,银行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许霆身上。许霆又一次提出了上诉!
到现在,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结果是什么,我们谁也不知道。但是我一直以来都关注此案的进展,也有许多和我一样的人在关注着,大家都在为许霆捏了一把汗!法院二审判决时,旁听位座无虚席。除了媒体记者和相关人员,普通大众也早早的排队等候,想第一时间知道结果。许霆在法庭的首先发言对众多的媒体记者和舆论杂志的感谢,但话没说完就被法官制止了。说实话,我能理解许霆的心情,从无期到二审,许霆之所以有机会,都是因为媒体、舆论的宣传力度多起到的效果。可以说,如果没有那些新闻媒体的关注与报道,许霆的无期徒刑也许就是许霆案的最终结果。如果没有媒体舆论的报道,老百姓在庞大的银行面前永远都是弱者,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报道,法律也不会因为“许霆案”而进行进一步的修改。
在“许霆案”上,我看到了现在中国新闻媒体的透明化,看到了人民法律素质进步的步伐,看到了中国政府机构勇与接受新事物、改变老思路的思想观念。
希望“许霆案”最终能有圆满的结局,希望法律能做到真正的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