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其健康情况关系到组织的存亡和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壮年早逝,对于他们的家人,永远失去了亲人;对于他们所在的公司,永远失去了曾经领导公司蓬勃向上的领军人;对于社会,永远失去了一批创造个人价值的同时创造巨大社会价值的精英。正当中年的他们不仅是家庭的顶梁柱,而且是公司成败的关键、社会财富的缔造者。正由于责任,使他们过度劳累和精神高度紧张,也导致了这群企业管理者极其令人担忧的健康状况,由企业家非正常死亡引发的对企业家的健康管理非常迫切。
企业家是国家和民族的精英,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人才,保护企业家的身心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医促会中老年保健专业委员会特成立分支机构——全国企业家健康管理中心,任命揭宗卿同志为全国企业家健康管理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全国市场开发与推广运作。同时,健康讲师和康复理疗师认证培训市场推广工作和祖国传统医学开发推广中心的市场运作照常开展。
项目经营:
全国企业家健康管理中心经授权以中国医促会中老年保健专业委员会名义在全国各地设立省市办事处开展经营活动:
1. 吸收企业家个人和其他社会成员作为中心会员,通过有机地整合自身和医疗机构、保健机构、保险组织等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的资源,为每一位加盟的会员提供系统、连续的个性化全面而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2. 颁发信得过产品、健康基地、“医疗保健品行业质量、信誉双保障”等铜牌及证书,提供学术研讨、交流平台,并可为企业在全国推广技术、经验,举办现场交流会、论坛等;
3. 医学培训工作——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培训,可获得继续教育学分,颁发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一类学分证书;医药医疗、保健行业的技术、业务培训;从事健康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
4. 根据需要以专业委员会、健康必读杂志社名义举办利于学会经营的相关学术交流和研讨会议;
5. 组织社区健康教育、健康宣传、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基地建设活动;
6. 吸收全国各地医疗保健专家,疑难杂症冶疗专家,组织专家委员团队,进行授牌、培训、业务合作;
7. 发展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吸收和发展致力于健康事业的单位和个人,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吸收和发展对健康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成为本会的理事单位和理事成员;吸收和发展在健康事业中取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成为本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长、副理事长;
8. 在《健康必读》杂志(国家百种重点期刊奖)和《大众健康报》(全国十佳卫生报纸)上做专题、专访及发布企业信息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合作方式:
所有合作单位均由中国医促会中老年保健专业委员会直接授权后方能开展该项目在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
合作条件:
1. 授权合作方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
2. 接受本中心的审核、监督、指导,接受合作体系与管理规范。
合作手续:
1. 合作者详细填写并提交《设立办事处申请书》;
2. 经审核合格后,交纳相关费用;
3. 签订协议,颁发《授权书》、《办事处铜牌》。
网站支持:
中国医促会中老年保健专业委员会官方网站www.12wf.cn
全国企业家健康管理中心网站www.cpam-12wf.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