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在中国第一步可谓自掘坟墓
为博客进入中国打头阵的是方兴东,他在2002年8月建立“博客中国”网站(2005年7月更名为“博客网”);2003年,他与王俊秀合著的《博客:e时代的盗火者》为推动“人人博客”时代而摇旗呐喊。对于博客的过火的热情,使方兴东将博客描绘成了天堂,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又剑走偏锋。2003年,博客中国之所以能在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得益于木子美狂贴《遗情书》,网民的蜂拥而入导致服务器瘫痪。更加有趣的是,方兴东居然投桃报李,让木子美“从良”,做了博客中国的市场经理。2004年竹影青瞳自毁前程的裸照风波,2005年流氓燕的“挺身而出”,颇有东施效颦的意味。博客在中国的历程,第一步就走歪了,真可谓自掘坟墓。从木子美到流氓燕,这些网络怪胎或公开展示自己的裸照,或恬不知耻地炫耀自己的性爱经历,丑态百出。以个人杂志、网络日记、网络文摘为主要形式的博客空间,浏览量与回复率最高的帖子几乎都与“性”有关,不是谈性文字就是美女图片。博客怎么成了垃圾工厂?
事实上,除了暴露个人隐私,“博客”还大有可为。在2005年7月7日的伦敦爆炸中,一位地铁乘客亚当·斯塔西用手机拍下了第一张现场照片,发送给主持一家博客网(moblog.co.uk)的朋友阿尔菲·丹恩,后者迅速发布了这张图片。转眼间,这张照片成了英国各大电视网竞相播放的画面。与此同时,一家由伦敦的救护车司机汤姆·雷纳德创办的个人博客网站“现实随机行动”也一举成名,它第一时间报道了系列爆炸案袭击地区的状况。颇有反讽色彩的是,中国的大多数博客网站都把精力用歪了。
网罗名人试图“从良”
或许正是意识到博客在中国的尴尬处境,国内第一门户网站新浪在2005年9月重拳出击,隆重推出新浪博客大赛。依托着新浪的品牌优势,新浪博客网罗织了一大批文化、娱乐与新闻界的名人为其捧场,后来居上,大有号令天下诸侯的霸气。仅作家而言,就有余华、余秋雨、陆天明、刘震云、虹影、张海迪、冯骥才、陈染、叶永烈、郭敬明、韩寒、海岩、棉棉、赵波等加盟。有趣的是,这些名人博客几乎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只是拿出一些旧货来搪塞和敷衍网民。
余华算得上是最敬业的blogger,他除了在“文学随笔”、“音乐随笔”、“往事散文”、“国家印象”、“前言和后记”等栏目中贴出一些随笔之外,还开设了“互动”与“篝火论坛”等栏目,在博客上与读者进行交流。尽管更新率和点击率都很高,但这依然只是戴着“博客”面具的个人主页,“博客”这一面具掩饰了作家真正的表情,并以此达到某种诱惑甚至震慑的力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个人博客上的网友评论显然是经过筛选和编辑的,我们只能看到谄媚的歌功颂德,根本看不到率真的质疑与尖锐的批评。倒是在南方网“南方社区·文心雕楼”开辟的“你认为余华这样的作家应该开博客吗?”的讨论区中,能看到一些网友的妙论,譬如“都市老农”认为:“余华,沦落的才子。大抵只有这个印象了。”“东方不亮”则认为:“阴谋论:炒作自己,为《兄弟》(下)准备。推测根据:网络是个好地方;一本书写得多好看,等续集等太久都要忘了,得让人惦记着。”
余秋雨在博客上贴出的《中年人最可怕的是失去方寸》,只不过是《关于年龄》的摘录;刘震云坦率地说自己不懂博客,将博客改造成“文集”,每天贴出一章《温故一九四二》;虹影、陈染、赵波等“美女作家”比较自恋,照片比文字更能吸引网友的视线;海岩把博客布置成了新作和新剧的宣传阵地;郭敬明张贴的多为生活照和生活小记;韩寒贴出的是近期的赛车照片以及描述比赛心情的文字。这种自卖自夸的博客与众声喧哗的BBS相比,已经丧失了那种随意碰撞的活力和平等交流的自由。而且,这样的博客肯定无法持久,如果没什么好处,哪位名人愿意在这里浪费时间啊?除非给他们每人配一个秘书,负责维护他们的博客。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我难免萌生小人之心:名人博客的维护是否一开始就由别人代劳?
博客对于写作的冲击
博客对于写作的真正冲击,在于提供了一个无须准入许可的平台,是普通人自我宣泄自我表达的空间。但是,为博客写作披上“性”的外衣或罩上名人的光环,似乎都与博客所提供的美好蓝图背道而驰。中国的博客被改造成了中国特色的摊位,让袒胸露乳的女子和峨冠博带的名人轮番上阵,敲锣打鼓地赚吆喝。我感觉开办博客网站的人士有点像《皇帝的新衣》中的骗子,骗子说只有最愚蠢的人无法看到世界上最美丽、最神奇的布料和新衣,而经营博客者则说谁“不博了”谁就不时尚了,谁就是老土。
想起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厄迪尔在对话录《自由交流》中的一段话:“缺乏思想的老板和缺乏权力的记者或‘知识分子’按照时髦/不时髦、新潮/陈旧的标准来判断精神产品(而不是按照真实/虚假、独特/平庸、美/丑等等)。谁说杜梅泽尔关于印欧社会的某个论点是错误的,谁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是谁都可以只说它过时了,也就是不时髦了。而在巴黎,不时髦就等于直截了当地判死刑。”在这个追新逐异的年代,谁如果还在用狗熊掰棒子的故事来教导别人应当专注,谁就变成了出土文物。像狗熊这样一直在玉米地里转悠,掰一个扔一个,已经算得上是死心眼了,为什么不去摘点别的呢?
“见光死”的博客热情
博客业内人士总是故意把博客神秘化,给它遮上层层帷幕,在若明若暗的灯光的导引下,让好奇者穿行在黑暗的隧道之中,那些通过博客进行交流的人们一开始就像在黑夜中说话,又像那些被关押在地牢中相邻囚室的犯人,用相互敲击墙壁的方式来排遣寂寞。但正如一位网友所言:“就像你在黑夜中看到了一点光,你走啊走,找啊找,好一点的结果是你看到了一点烛光,带给你的是光明和温暖,但烛光也总有消逝的时候;不好的结果呢,很可能你最终看到的不过是坟场上方飘动的磷火。”幸运的是,在这个信息四通八达的年代,没有人能够遮蔽信息的光芒。当那些沉迷在博客迷宫中的网友们看穿了背后的那点小把戏,对于博客的热情就和网恋一样,“见光死”了。
网恋和流行性感冒一样,来无影去无踪,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想,博客也不例外。尽管国内著名的博客网站如博客网、新浪博客、天涯博客使出浑身解数,招徕点击,但是,该来的挡不住该走的也留不住。这种让人头脑发热发晕,让人激动得眼泪鼻涕一起下的时尚,就像一场浑浑噩噩的恋爱,“因为陌生而相爱,因为了解而分手”,当人们发现“不过如此”,头脑一清醒,高烧退了,就会奇怪自己怎么会这么草率地将真爱错投。
习惯于“狗眼看世界”的王朔在担任“文化在中国”网站的CAO(首席艺术官)时,接受某媒体的采访,其间谈到当时被大小媒体炒得火热的“网恋”,老王的态度简单到了极点:“人类对交流方式的愿望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如果网络能作为一种手段,这有什么特别值得讨论的呢?这跟写信、打电话、大街上勾搭是一回事。”王朔的很多话都有故作惊人语与哗众取宠之嫌,但这席话却是一针见血。确实,网恋、博客与写信、打电话、大街上勾搭一样,都只是一种交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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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