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江洁文在《关于重构企业高层经理激励约束机制的思考》一文中指出:“一个企业生死存亡是由企业自身改革与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是否发挥决定的。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的如何在相当大程度上又主要取决于企业高层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得如何,而高层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又往往依赖于企业高层经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现代大型企业管理系统主要是自上而下的经营管理模式,存在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年薪制与股权制),不存在员工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即不存在自下而上的正反馈机制(环节),属于开环管理系统。企业构造具有激励约束性质的正反馈机制后,即可实现将开环管理系统转变成闭环管理系统,从而显著改善企业管理系统的功能,提高效率、凝聚力、驱动力和竞争力,并使系统本身产生强大的自激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任何一家大型企业如果能够正常运行“年薪+股权+正反馈”这一组合机制,就有理由认为,对经营者的激励制度在这家企业的结构配置趋于健全,激励力度基本到位,这家企业管理会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