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啊民工,永远是个不老的话题。
我们的杨锦麟老师,叫他老师不过分吧,他真是劳苦功高,为我们报导了富士康集团的工人们加班工时过多而怨声大起。我并不是要针对某个企业,富士康是个很不错的企业,董事长还多次受到江总书记的接见,台湾第二大投资企业。
《劳动法》也扮布好久了,为什么就是不能落实。
说到《劳动法》,有些老板就看不下去了,他们最讨厌它的,为什么大家都知道了,不要紧,我们该谈的还是要谈。
如此加班超时的企业真是数不胜数,我有次问过人家,你这个月的加班工时是多少啊,他说都差不多了,每个月都有一百五六十个钟啊,我只说了一句,你们的效益这么好啊。因为这些事实在是见多了,就我的朋友厂(上杰鞋业)近段时间都是晚上十二点多钟才下班回家,还有一个朋友,每个月上班24天制,加班很少,是我的同行,做设计的,每个月拿了三千多元,他说“这里上班这么少,加班费又少,以前那厂虽然底薪少一点,但每个月加班都有七八十个钟,可以拿到四千元,不想到这里做了”。
唉,有些中国人的观念就是如此,我有什么好理由说他的,是不是也算是各有所爱啊。
但有些老板并不是这么想的,他们要的是最怜价的劳动力,他们要的是产量,效益。有些工厂是这样的,东莞劳动法规定月薪底薪是六百元,好!只要你按时上班就有,全勤30,伙食费不在厂的不扣,在厂吃住扣除120,那还叫底薪吗?这可不是我胡说啊,是我亲眼所见的。
怎么说呢,关心他人也就是关心自己吧,有人是这么说的。也许有一天我站在另一个位置就不会发表这篇文章了。
这篇文章民工看了伤心,老板看了痛心啊,不管怎样,看看大伙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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