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回从前工厂和朋友聚会,闲聊时听说,最近工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两人终身残废
,工厂为此也要付出100万的代价.究其因,是因为员工不遵守规定造成悲剧的发生,结果是害人害已.
事故的原因是两在搬运胶水的过程中,胶水在电梯中自燃,员工无处躲避,造成身体70%皮肤燃伤.
记得我发前在工厂时,公司就有明文规定,所有载货电梯一律不能载人,违者一律做开除处理,部门管理者连坐处分三级,可见工厂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当时俺就被连带处分过)
可是,总有一些人不愿意遵纪守法,拿自已和工厂的安全开玩笑,这不,害人害已,后悔终身啊!
做为管理者,大家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防止员工违规作业?做为管理者和工厂,该对此事故负责吗?
( 该文章转自论坛:有规不依,惹火烧身,后悔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