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交通信号灯失效,交通枢纽点不见交警,道路严重堵塞数小时,副市长张思平以3公里路被堵3小时的亲身经历痛斥交通拥堵,并在会上向龙岗市民真诚致歉,要求全区大力整治交通问题。(6月19日《南方日报》)
堵车堵到了副市长头上,而且3公里被堵3小时,这还了得。副市长推己及人之后,理解了民意对交通拥堵之怨,于是质问、反思、道歉、布置接踵而至。然而,以这样的路径来解决民生问题又不能不让人有隐忧:如果副市长没被堵上3小时,还会有如此迅速的雷霆行动吗?
从新闻中看,当地交通的拥堵并非始于副市长被堵之日。就在4个月前,深圳还曾传出一条在当地颇为轰动的新闻——某市民连等11辆公交车都因车内过于拥挤而被拒载,愤而上网发贴称愿出一万元请主管副市长坐公交。我们其实都能理解这位市民的勇敢和无奈,在民众眼里,出门有公车的副市长是无缘坐公交的,因而副市长们对公交拥堵大多无亲身体验,也就谈不上"质问、反思、道歉、布置"及至"专项行动"了。
公交拥挤、交通堵塞,困扰市民多年,媒体也多有报道,包括前引新闻还一度成为舆论焦点,而在行政决策上,却依然是民意的归民意,市长的归市长。主管领导不"亲历"就不知民生之苦,凸显出领导亲历的价值。在互联网时代,民意不是没有表达,而是民意没有被官员尊重,民意也无法推动决策。"出资一万请市长"的无奈,实则是民意堵塞的无奈。对于一个城市的管理来说,民意堵塞之危害当远甚于交通堵塞。如今针对交通堵塞的"百日行动"有了,针对民意堵塞的"专项行动"尚不知何时启动,莫非又要等到领导"亲历"?
不怕被人笑话为书呆子,我必须说点已与中国实情相差甚远的常识:市长只是一个职位,上班是市长,下了班就是市民。我们看过太多的国外政要都是下班自行驾车回家,也有不少一样要挤公交、搭地铁。而我们的官员早已习惯了车接车送——如果在上班时间,这是公务所需。下班之后,市长成市民,公车就应入库。有人会反驳说,我们的官员不一样,下班时间也得为公务应酬。领导们多忙呀,晚上得赶往几个酒店跑场,不是外来投资客商,就是兄弟城市参访,哪一个都推不得,哪一个都躲不开。那就只能在上班期间推掉民意,躲开民意了?
民众对交通拥堵的怨言由来已久,且并不缺少表达,却始终无法令领导重视。若领导同志已非市民之身,如何能体验市民之苦?
领导认为重要,这个问题就重要。领导认为不解决不行,这个问题就必须优先解决。在官意畅通无阻之后,我又在想:如果副市长亲历的交通拥堵只是偶尔碰上了,而当地的交通实则畅通,民众的满意度也高,结果会不会照样有"专项整治"?
两相比较,我还是更愿意张副市长所反思的不仅仅是交通,更包括民意的畅通。不光深圳,对当下中国而言,解决民意堵塞较之解决交通堵塞更让人期待。 (原载于《珠江晚报》)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