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B先撕破脸,那和平分手已经是不可能的了.B已经沦落为不忠不信不义之人,B先违反了商业道德,本该在东窗事发的时候求老板原谅,然后知趣走人,然而他不是,他还要在老板的伤口上撒盐,以威胁的手段要置C老板于死地,这样来说做为C老板如果要生存,必须要给B一点教训.
C老板和B的一战难免,而且一定要赢,要在人力物力财力战胜B,压低他的嚣张气焰,让他认输道歉。
C老板能做成老板,肯定有他的能力,面对B背叛自己的信任,要“杀”B之前,肯定也会想出对策,先架空B的权利,找人替代B,在适当时机合理时候把B扫地出门,让B出去所做的事情的负面影响减到最低.如果B把威胁C的东西抖出去,其实他自己也难咎其责,因为B是全权代理,所以B肯定也要受惩处,所以威胁只是威胁,对B没有点好处,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想B做为聪明人是不会去做的.
对企业不忠的人,总有一天被老板“杀”,因为他背叛了老板的信任,而出去以后也很难找到工作,因为他已经上了黑名单,一旦被人知道他有过那段历史第一要被“杀”的就是这种人。而他创业也很难在这行立脚,因他名声自己搞臭了!
所以B该杀,他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营私舞弊,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他不遵守劳动合同不配给任何补偿!
呵呵,让我想到了一个刘邦杀恩人的故事。把它贴出来不是赞成刘邦的做法,而是论证一个道理:做人做事不忠不信不义的结果是很惨的!
楚汉相争时,项羽去平定齐国,刘邦就趁楚国国都彭城空虚之机,攻入彭城。项羽听说后立即调转军队,从鲁地出发经胡陵,到达萧县,截断了刘邦的退路。在彭城东灵壁的睢水展开激战,汉军的尸体阻塞的睢水流动不畅。刘邦无奈向西逃命。项羽的大将丁公领兵追赶到了刘邦并想杀了他向项羽领赏,这时刘邦跪地苦苦哀求饶命,并说:“咱们都是有才能的人,何苦如此相逼迫。”丁公见此产生同情之心,放刘邦逃生。丁公因害怕项羽加害而弃官,到萧县南的小山村隐居。后来,刘邦消灭项羽。丁公自己认为对刘邦有救命之恩,去找他一定会讨到封赏。于是,他急忙去投奔刘邦。哪知,等待他的是杀头之祸。刘邦对将士们说:“丁公曾是项羽的大将,但是他不忠心,致使项王失去天下。”就下命令斩了丁公。并对众人说:“这样可以使后人不去效法丁公三心二意,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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