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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车祸(原创) (2006/10/25 13:18)

    有件事,当它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想说。如今,这件事仿佛就快结束了,我忍不住闲聊几句。
    711车祸。重庆人都知道,地球人都知道,10月1日,一辆711路公交客车从石门大桥飞驰而下,车内50人,30人死亡,20人重伤。惨祸发生,令市民痛心疾首,而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百般遮掩、*的愚民政策,广受公众舆论的指责和非议。
    711车祸发生以来,为什么我不想说?因为事实证明,面对重大伤亡的灾难事故,政府官员和新闻媒体总是“处变不惊”,应对自如:首先统一新闻口径,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开展安全大检查运动;保险公司提前介入,先行赔付,安抚死伤者家属;事故调查结束,定个调调,媒体唱和;社会依然稳定,歌舞依旧升平。全套“应急预案”演练完成,一般不会超过30天。
    见多不怪,说它干嘛?但有些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711早晚会出大祸!”市民多有预言。并非市民能未卜先知,实在是政府刻意放纵长达10年之久!
    711路公交客车,系由原沙坪坝至观音桥的私营中巴车收编改制而成,行头换了,恶习不改,直如土匪下山,接受国军改编,皮皮换了,骨子里还是土匪:飞车疾驶、越线超车、随意停靠、高音揽客、超载赖站等等,不一而足,臭名昭著!出事的这辆车,9月份违章记录高达百次以上而未受处罚!为何这些烂中巴猖獗至此?因为所有这些车辆都有管区交警的权力股份!
    10年之久,路人皆知,政府职能部门却熟视无睹,皆因利益使然!否则,破烂流丢、狂吐黑烟的烂中巴早就取缔,而非收编!如此重利轻义,难免还会再发生第二起、第三起、第N起类似惨剧。
    以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个注解:711车祸,是历史的必然!
    呜呼!当权力寻租发展到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地步,我等夫复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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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 怎么说呢,让我想起一句现实的现象:什么车也不能超载,火车公共汽车除外!
  • 2006-12-16 16:44:13
  • 匿名
  • 我一直在关注711,关注重庆的新闻媒体,我太失望了!新闻工作者太没有职业道德了!
  • 2006-12-16 11:14:36
  • 匿名
  • sdfsdf
  • 2006-11-20 09: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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