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的方案选择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技术骨干等核心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一种薪酬激励方案:
1、 工资+业绩提成。这种方案适用面最广,最简单易行,公司不需要公开财务数据,高管不需要了解公司盈利情况。缺点是不能长期吸引高管与公司共命运,高管成熟后容易跳槽,另立山头,成为公司的竞争对手。
2、 工资+年底分红。这种方案要求提高公司财务透明度,向高管人员公开公司盈利情况,如果公司财务数据不实,就会丧失高管的信任,达不到激励效果。
3、 股权激励。就是公司允许高管人员投资入股,登记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一起成长,一起分享公司发展成果,一起承担公司困难。要求公司财务更加透明,管理更加规范,大小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如果大股东操纵公司财务数据,就破坏信任基础,达不到激励效果。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一般是由高管增资扩股,现金投入或者技术投入,也可以由大股东转让一部分股权给高管人员。
4、 股权期权激励。不是马上给高管股权,而是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达到某种条件,高管人员就可以以固定价格获得公司的股权。比如,当公司的销售业绩达到1亿元/年时,允许销售总监获得公司1%股权,行权价格是1元;如果公司销售业绩达到2亿元/年时,允许销售总监获得累计2%的公司股权,行权价格是1元。如果不能实现目标,就不能行权。高管可以放弃行权权利。高管行权后,其持有的股权享有表决权和分红权,同股同权。
无论采取什么方案,均应当签署法律文件,制定操作方案,全部操作可以委托律师完成。
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刘怀玉律师,广州电话:020-87302008,13924188909.














